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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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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12           公司简称:腾达建设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81,891,889.2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3%,主要原因为年初BT项目完工和本期PPP项目因项目结构要求使施工节奏放缓;实现营业利润-52,686,261.01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8.26%,主要原因为陕国投.正灏71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亏损较大和以上毛利率较高的BT、PPP项目施工业务量减少,使利润相应减少;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656,922.09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9.57%,主要原因为营业利润减少。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施工优势,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新增中标金额创历史同期最高,新增重大工程中标3个,其中1个为EPC项目。同时,公司持续加强各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着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保证各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并取得多项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荣誉: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杭州武林广场地下商城(地下空间开发)项目施工总承包(标段二)获得“2017年度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杭州至临安城际铁路工程出入段线/锦南新城站/锦南新城站~临安广场站区间工程(SGHL-2标段)项目部被评为“杭州地铁建设工程2017年度安全质量文明施工先进单位”;上海轨道交通13号线二期工程106标被评为“2017年度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样板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自身技术优势,持续推动科技创新。在国家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引导下,公司持续投入预制装配式技术研究,并攻克多项技术难题,采用创新性的非对称悬臂拼装工艺施工上海市轨道交通10号线二期工程3标跨6号线节点桥,目前该桥正在建设中。同时,公司鼓励并组织科研立项,于报告期内组织申报了四项浙江省省级工法、多项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专利申报均已被受理。公司也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促进知识共享,通过组织科学技术大会及结合在建工程项目举办现场观摩会,多平台、多方式地增进技术人员的技术沟通、经验交换和成果分享,切实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2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九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3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4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81,096,573股 ,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2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02,319,999.33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9,118,902.76 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余额共计21,576.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526.51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21,050.00万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 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0,865,603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次募集资金余额共计174,977.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后的净额),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为9,977.24万元(含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3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65,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 2014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及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就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16年9月21日、2016年9月26日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开户银行就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资金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帐后及时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3、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附件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时,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相关情况。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内环南路BT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63,232.00万元调整为61,911.8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附件2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因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所需金额,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总额由200,000.00万元调整为197,087.1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之后的全部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注2:根据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该项目建设期为60个月,公司未对该项目做出详细计划进度安排。

注3:根据台州市腾达中心项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该项目总投资253,175.00万元,计划实现销售收入450,849.00万元,计划实现税后利润为94,845.00万元,因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时无法测算项目实现效益。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公告编号:临2018-055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加强公司党建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因本次修改有新增条款,故后续各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6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四桥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截至本次担保前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钱江四桥公司向招商银行杭州分行九堡支行申请的人民币3,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借款期限一致。

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小根

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

经营范围:钱江四桥的经营管理

钱江四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由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台州市路桥至泽国至太平一级公路路桥段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泽太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本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路泽太公司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5%。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钱江四桥公司总资产为38,074.74万元,净资产为22,876.68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7,188.51万元,净利润2,501.0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钱江四桥公司总资产为34,516.84万元,净资产为24,155.08万元;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602.32万元,净利润1,278.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尚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经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与会董事认为:钱江四桥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公司对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钱江四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其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钱江四桥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该担保事项属董事会权限,无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除本次担保事项外,本公司无其他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杭州钱江四桥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12 股票简称:腾达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8-057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相应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6〕904号文核准,公司以非公开的方式向7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0,865,603股,每股发行价为价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2,549,999,997.17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20,871,910.61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6年9月19日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82号)。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9月20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7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7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8年3月16日召开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7月20日召开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该闲置募集资金中的80,000万元和20,000万元分别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款项均处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状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用于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台州腾达中心项目预计总投资25.3亿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0亿元,其余部分自筹投入。截至2018年8月16日,募集资金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为55,0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台州腾达中心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5,077.96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1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账户余额73,067.54万元(含账户利息投入和支付结算手续费)。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确保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将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在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18年8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计算),并要求公司根据工程进度提前安排归还募集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该使用计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银河证券对腾达建设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12证券简称:腾达建设公告编号:2018-058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7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桥大道东一号鑫都国际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

至2018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8年8月2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2018年9月13日(星期四)9:00—16:00在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西路桥大道559号汇鑫商务广场27楼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邮政编码:318050 联 系 人:崔伟燕 潘万荣

联系电话:0576-82522526 传 真:0576-82522555

六、 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