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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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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上半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总体发展战略目标,加快资本运作,加强内部管理整合,提升各业务板块的协作能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964.80万元,同比增长71.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97.88万元,同比增长208.42%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486,511.96万元,较期初增长了60.44%;净资产291,587.33万元,较期初增长了55.04%。

公司以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的方式完成了对苏州晟成的收购,苏州晟成于2018年1月1日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公司以增资和受让股权的方式将持有深圳慧大成的股权比例提升至51%,并改组其董事会,本报告期内实现了实质控制。经过上述运作,公司智能装备制造生态圈的打造更趋完善。

公司继续完善集团管控模式,本报告期成立了CEO管理委员会,委员主要由董事长和各业务板块总经理担任,并使机构运作常态化,加强了公司内部信息的及时交流共享,加快重大事项的决策速度和内部协作的管理力度,同时也为下一步公司实施合伙人制度奠定基础。

公司加强内部协作力度,特别是在技术研发和集中采购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报告期内分别在苏州和惠州召开了两次技术研讨会,就公司内部加强技术协作和具体项目进行了讨论,形成了常态机制和工作会议制度,解决了技术人员和知识的共享和协作;集中采购方面,成立了集采中心,配备了专职人员,对公司总体的采购进行整理并开始与供应商进行沟通,由点到面逐步实施,降低了采购成本。

公司加强内部整合,生态圈效应逐步显现。深圳慧大成为苏州晟成配套研发的视觉检测设备得到客户认可,今后将成为设备的标准配置,提升了光伏组件自动化的技术水平。武汉璟丰与包装自动化共同研发的数码打印成型线报告期内在国内国外逐步交付成功,深度合作将继续展开。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新产品研发成果显著。包装自动化智能工厂取得突破并获得客户订单,新型全自动高速锂电池组封装设备研制成功,第二代槟榔点卤自动生产线速度更快,效果更好,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二代叠瓦组件排版焊接成型一体机投入应用,提升了产品使用效果。

报告期内,铸造分公司开发大众MQB平台车型(新宝莱,斯柯达,朗逸,野帝),通过了PPAP审核,为下一步能批量供应打下良好基础。为应对订单的快速增长,公司加强了人员管理,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同时充分利用现有产能,提高产品交付能力,保证及时交货。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本期发生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018年1月,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股份支付727,200,000.00元,现金支付80,800,000.00元,合计808,000,000.00元。2018年4月,公司出资5,000万元以增资方式入股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取得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41%的股权,同时支付9,672.75万元收购深圳市慧聚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4.33%股权。在此之前,公司持有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1.6%的股权,上述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计51.00%的股权。

董事长:李 健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21 证券简称:京山轻机 公告编号:2018-70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

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10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10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8月23日)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