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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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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68           公司简称:国电南自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的经营环境,公司按照年初经营计划,迎难而上,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打下了基础。

1、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公司组织修订了《国电南自法律工作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国电南自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国电南自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2018修订版)》,新颁布实施了《国电南自外聘律师管理办法》《国电南自法律工作奖惩规定》《国电南自法律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新颁布实施的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率达到100%。二是强化普法教育,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及依法治企培训,并将法治建设和总法律顾问制度写入公司章程,构建了以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常年法律顾问为主轴的法制工作体系。三是推进合同管理,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所有经济合同通过ERP合同管理系统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法律审核率达到100%。报告期内录入系统新签合同合计3,872件,并开展2018年一季度“法律体检”和二季度“法治建设”工作检查。四是建立管理体系,积极维护合法权益。按照《国电南自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根据涉案金额及案件性质等,对法律纠纷案件实行三级管理体系。五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大风险管控体系。建立三级法律管控体系,由总法律顾问-总部证券法务部-子公司专(兼)职法务人员组成,形成覆盖所有单位和部门、多层次、上下联动的法律风险管控体系。

2、专业经营情况

公司上半年实现订货31.68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7.11%;回款 21.83 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52%;营业收入16.4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23.93%;利润总额1,992万元,上年同期-5,082万元,增加7,074万元;净利润1,011万元,上年同期-6.819万元,增加7,8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3万元,上年同期-9,451万元,减亏6,678万元。

订货下降的主要原因有:(1)受煤电企业持续去产能、推压减影响,市场容量进一步走低;(2)受光伏政策影响,涉及光伏业务订货累计同比下降29.74亿元;(3)国网总投资额下降造成电网自动化业务出现一定下滑。公司高度重视严峻市场压力,持续开拓市场。

3、优化研发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申报并蝉联“2018年(第三届)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榜单;持续开展研发过程改进,贯彻落实研发能力成熟度要求,顺利通过CMMI3研发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专利授权92项,其中发明专利授权23项。获得专利受理85项,其中发明专利受理34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1项。发表科技论文31篇。主持和参与制修订国标、行标3项。

4、积极推进产业园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已与保利江苏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推进“中国(南京)电力自动化工业园”项目建设。公司将根据相关工作进展及时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5、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电网产业累计订货147,281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4,861 万元。

变电站自动化领域投资增幅趋缓,市场需求趋于平稳,高电压等级市场竞争基本在第一梯队厂家中展开,中低压产品市场技术门槛相对较低,竞争强度较高。报告期内,公司变电站自动化业务继续保持电力系统市场地位,中标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变电站工程266项,其中50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10项,220kV及330kV变电站工程139项,110kV及以下变电站117项。此外,公司在光伏、风电、石化、冶金、数据中心等行业得到应用与推广,在拓展电力系统外(工业用户)市场方面取得了较好的业绩,成功中标木垒光伏园区100MW光伏发电项目、费县96MW风电项目等。在海外市场中,公司中标缅甸、尼日利亚、柬埔寨、西非四国、印尼、肯尼亚、委内瑞拉等地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配网自动化专业中标安徽、四川、山东、湖南、新疆等多地项目。

在线监测市场产品仍处于改进和完善阶段。报告期内,公司在线监测业务从单一的在线监测装置开发逐步过渡到状态监测系统集成和运维增值服务等方向,从在线监测的检测技术逐步提升到提供故障诊断和状态检修应用分析功能。

(2) 报告期内,公司电厂与工业自动化产业累计订货 47,612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27,916万元。

轨道交通业务市场广阔,但竞争也日趋激烈。报告期内,公司在铁路市场中标连云港至镇江铁路工程物资等项目,提供了部分自动化系统、控制系统等设备;在地铁市场中中标芜湖、柳州等地项目。

热控专业:公司凭借以maxDNA分散控制系统为核心,覆盖机、炉、电、辅、仪控制和信息技术一体化的全面解决方案,在国内电力市场得到广泛认可。在火电新建机组项目减少的情况下,老机组改造项目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订单的重要补充,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华电句容二期(2x1000MW)二次再热项目、华电芜湖(2x1000MW)以及华电莱州(2x1000MW)二次再热DCS等项目,积累了maxDNA系统应用经验。

电气自动化专业:作为公司传统业务,为发电企业提供涵盖电厂网控、电厂厂用电、电厂电气综合自动化系统的发、配、输、用电监控和测控,提供各个容量等级的电厂电气自动化的完整解决方案。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陕西、山西、江苏、阿根廷等地项目,成功签订广东粤电湛江外罗海上风电一体化监控项目,通过该项目,推进海上风电场一体化监控解决方案。

(3) 报告期内,公司信息与服务累计订货 13,17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7,893 万元。

信息安全业务行业壁垒打破,地方测评机构进入电力行业市场,等级保护测评业务竞争日趋激烈。报告期内,公司作为电力行业五家测评机构之一,以及发电侧唯一的测评机构,积极开拓相关市场。此外,公司开展了信息系统建设、电力行业信息化、实时控制等业务。

报告期内,在安防视频监控业务领域,在厂区工业电视及智能电厂方面,公司建立相对标准化的设计和实施流程,中标广东、江苏等地项目;在智能交通方面,公司中标南京市浦口区公安局智能交通项目,为公司在该领域首次中标。

(4)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累计订货108,754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42,248万元。

目前,水电市场投资规模较低,新开工项目较少。报告期内,公司拓展水电自动化专业,其技术水平和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不断提升大机组业绩,提高产品自产化率,实施了金沙江流域、木里河流域等地区项目。公司稳步增长土工大坝和水利水电领域业务同时,拓展工民建(桥梁、地下工程、轨道交通、地质灾害预警等)行业业务。报告期内中标和开展实施梅州抽水蓄能电站安全监测系统工程、南渡江水利项目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力电子节能、电能治理、能量转换三个主要方向推进变频器、高压静止无功补偿装置等产品,变频产品实施了宁夏、新疆、云南等地项目。

目前,由于政策影响,光伏项目短期内面临寒潮,订货出现下滑。报告期内,公司在新能源、分布式能源、微电网、智慧能源、多能互补、增量配电等领域发展总承包业务,实施了蔚县西岭风电项目等。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凤蛟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48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10: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应发议案和表决票9份,实际收回表决票9份。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凤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同意《关于终止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因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88号一套房产、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沈阳市铁西区北滑翔路63号一套房产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646.93万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出售所拥有的上述房产。

其中,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352.10万元;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74.00万元;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104.14万元。上述四套房产出售价格合计530.24万元。

相关公告于2015年3月28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5月24日、2018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考虑到公司东北大区、西北大区营销办公尚有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挂牌出售位于西安市及沈阳市两套房产,改作为外地办公用房。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公司参股投资的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南自”),已经资不抵债,且本期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公司按照单项重大原则对其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本次对西电南自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导致公司 2018年1-6月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 20,189,109.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0,189,109.75元。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将《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2、基于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同意公司董事会在2018年9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第49条之规定,现指定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为: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相关内容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4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3号会议室如期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2名,委托出席的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崔建民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监事会,在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全部议案后,书面委托公司监事薛冰生先生主持会议并代表其本人对本次会议全部议案投赞成票。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监事薛冰生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同意《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三)同意《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四)同意《关于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议案》;

同意票为3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详见《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8-050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终止出售概述及原因

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因公司所拥有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西安市新城区西一路188号一套房产、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沈阳市铁西区北滑翔路63号一套房产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同意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不低于评估价值646.93万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出售所拥有的上述房产。

其中,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26号一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352.10万元;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7号一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74.00万元;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宏昌路3号两套房产已完成出售及过户,交易价格为104.14万元。上述四套房产出售价格合计530.24万元。

相关公告于2015年3月28日、2017年3月8日、2017年5月24日、2018年1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考虑到公司东北大区、西北大区营销办公尚有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挂牌出售位于西安市及沈阳市两套房产,改作为外地办公用房。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对外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未达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

二、终止出售影响

位于西安市、沈阳市房产尚未摘牌,公司未签署交易协议,本次终止出售闲置房产不导致公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等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18—05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3日,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公司参股投资的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电南自”),已经资不抵债,且本期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应收债权的可收回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着谨慎性原则,本期公司按照单项重大原则对其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对西电南自投资总额为2700万元,持股比例45%,按照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账面余额0元,应收债权总额为26,831,778.61元,其中应收账款7,348,066.87元,其他应收款19,483,711.74元,鉴于西电南自已经资不抵债,且本期已经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公司对其应收债权可收回性存在重大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有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按照单项重大原则对上述应收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西电南自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将导致公司 2018年1-6月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减少 20,189,109.7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0,189,109.75元。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同意将《关于对江苏西电南自智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应收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六、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书》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监事会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临2018—05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顺应利率市场化的趋势,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进一步拓宽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务融资渠道,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拟委托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作为本次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4亿元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中期票据期限为不超过2年(含2年)。

3、发行对象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4、发行批次

本次中期票据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在获准注册的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中期票据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

1、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期限等含权条款、评级安排、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配售安排、偿债保障、发行安排等,以及在股东大会核准的用途范围内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及其他为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必须确定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就完成本次中期票据发行作出所有必要和附带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审批、确定承销安排、编制及向监管机构报送有关注册文件,并取得监管机构的批准等);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中期票据的相关申报、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项。

4、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监管部门关于中期票据的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三、 审议程序

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发行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68 证券简称:国电南自 公告编号:2018-053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8号,国电南自(浦口)高新科技园1号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8 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 2018 年 8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欲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亲身或委托代理人)请在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4:00前进行登记;

2、凡出席会议的股东(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请在公告时间内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3、会议登记时间2018 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00

4、会议登记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 H 楼三层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25-83410173 ; 025-83537368

传真:025-83410871

邮编:210032

联系人:俞舸 陈洁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住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现场会议地址:江苏省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 8 号,国电南自(浦

口)高新科技园 1 号报告厅。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