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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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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38           公司简称:中直股份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董事唐军授权董事黎学勤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线,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质量效益,公司运营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升级”,公司产品更加注重“保障、体系、创新”,民机产业更加注重“订单、服务、融合”。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535,93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94%;实现营业总成本468,21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降低了2.0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98%。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临:2018-17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9:00在北京航空工业大厦E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九人,分别是曲景文、吕杰、黎学勤、堵娟、张宪、鲍卉芳、吴坚、王正喜,董事唐军授权董事黎学勤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许培辉、洪波、郭念、张银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曲景文主持。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经过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临:2018-18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11:00在北京航空工业大厦E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分别是许培辉、洪波、郭念、张银生,监事胡晓峰授权监事洪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参加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监事洪波主持会议。

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经过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惠阳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临:2018-19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国务院国资委等四部委《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国资发改革〔2017〕85号)文件精神,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惠阳公司)为落实国家和河北省分离移交办社会政策,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拟将目前承担的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职能和所属市政设施和社区管理职能及相关资产实施分离移交。

一、分离移交工作情况

1、本次移交接收方为:供水、供暖、物业相关资产保定市满城区政府指定由满城区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公司供电业务相关资产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保定供电分公司接收。市政设施管理职能相关资产由保定市满城区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接收。社区管理管理职能相关资产由保定市竞秀区政府接收。惠阳公司将与具体接收方签订移交协议。

2、本次分离移交后,由接收方承担惠阳公司职工生活区“三供一业”服务职能及市政设施和社区管理职能。

3、根据河北省相关政策要求,本次分离移交采取“先移交,后改造”的方式,移交后由接收方负责对“三供一业”管网设施等进行维修改造。

4、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不涉及人员安置情况。

二、分离移交业务范围及资产情况

根据国家和和河北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政策,惠阳公司初步确定本次移交相关资产和业务范围。

涉及业务范围:

1.供电情况:供电户数2854户。

2.供水情况:供水户数2854户。

3.供暖情况:供暖户数2259户,供热面积147178平方米。

4.物业情况:惠阳公司内部单位社会服务公司负责职工家属区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户数2854户,物业管理面积27.2万平方米。

涉及资产情况(截止2017年11月30日评估基准日):

惠阳公司拟移交 “三供一业”相关资产(包含拟移交的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现有资产)账面净值295.35万元,评估净值930.61万元。具体如下:

1.“三供一业”涉及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道沟槽、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共55项,评估净值为584.91万元。其中:供水139.40万元,供电113.95万元,供暖143.66万元,物业187.90万元。

2.市政设施、社区管理现有资产评估净值345.70万元。其中,市政设施资产335.33万元,社区管理资产10.37万元。

三、 “三供一业”改造费用

1、依据保定市政府《保定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维修改造标准的通知》(保政办函〔2017〕39号)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三供一业”各项目维修改造费用进行测算,维修改造费用预计10,762.20万元,最终维修改造费用总额,以工程竣工后审计结果为准。其中:(1)供水移交费用1,075.50万元;(2)供电移交费用2,923.70万元;(3)供暖移交费用4,463万元;(4)物业移交费用为2,300万元。

2、惠阳公司“三供一业”维修改造资金预计10,762.20万元。依国家相关规定,国家财政承担50%,主管单位承担30%,惠阳公司承担维修改造资金20%,按移交协议划转接收方。

3、惠阳公司“三供一业”自行承担的维修改造资金预计2,152.44万元,市政设施维修资金预计532万元,共计约2,684.44万元。

四、本次分离移交工作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职工家属“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资〔2016〕3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62号)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资金管理办法》(航空计财〔2017〕692号),本次政策性分离移交工作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1、惠阳公司分离移交涉及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95.35万元。惠阳公司依法履行资产移交相关程序,依据移交协议、审计报告或鉴证证明、评估报告、分离移交清单等材料,核减有关资产及依次冲减权益类科目。同时,中直股份本部按规定相应核减股权投资和依次冲减权益类科目。

2、惠阳公司本次分离移交项目自行承担维修改造资金约2,684.44万元;收到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主管单位拨付移交费用通过专项应付款核算;支付改造费用时通过专项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处理。项目清算完成后根据清算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冲减权益类科目。同时,中直股份本部按规定相应核减自筹部分的股权投资并依次冲减权益类科目。

3、该项目的实施,从长远看将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公司成本费用,有利于公司轻装上阵,进一步聚焦主业,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本次移交后服务的专业化、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惠阳公司职工家属生活条件的改善。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