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609 公司简称:金杯汽车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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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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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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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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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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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和目标,聚焦零部件主业,整合优化零部件资源,推动零部件企业大力开拓外部市场,持续提升盈利能力,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90亿元,同比增长8.17%。上半年,公司经管层顺利完成了汽车内饰和座椅业务的独立运营,有序推进零部件企业提质增效,继续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抓好专用车生产经营,促进生产服务业务发展,着力解决了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
(一)主要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55.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23亿元,比年初增长17.71%;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0亿元,同比增长8.17%;实现利润总额2.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48.5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90亿元。
(二)汽车内饰和座椅业务独立运营
报告期,金杯江森更名为金杯延锋,金杯安道拓、金杯延锋顺利完成业务系统切换和人员转移,独立运营后,两家企业整体运行稳定。报告期,座椅业务实现销售18.6万套,同比增长27.8% ;内饰业务实现销售18.9万套,同比增长12%。
(三)全力抓好汽车零部件业务提质增效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零部件企业在拓展市场、新产品开发、提质增效等方面有序推进。座椅业务方面:华晨中华V6项目顺利投产,宝马X2项目成功通过客户首台工装样件签发,华晨中华V7 项目进入PV工装模具制作过程;座椅工艺上引进了自动机器人并开发了自动缝纫技术;座椅质量体系认证成功通过IATF16949、OHSAS 18001、ISO 14001审核。内饰业务方面:宝马新3系门板和X2仪表板项目按时间计划正常开展并将于2019年投产;YFAI技术中心沈阳分中心开始筹备。橡塑制品方面:铁岭华晨上半年开发新产品227种,其中批量生产118种;上海敏孚完成FZA11水切和车顶饰条项目、AS001水切和上饰条项目、CS9水切项目等多项新业务。报告期,公司零部件业务通过技术改造、流程再造和精益管理等措施,质量体系建设和成本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汽车零部件业务稳步提升。
(五)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西咸汽车产业园为开展业务,进一步提升了园区服务质量,预计下半年可实现营业收入。部件工业园1、2 号厂房及办公楼已完成全部工程的95%,厂区道路管网工程整体工程完工比例72%,报告期,已经开始为正式运营准备了信息系统的导入、对接工作,并开展了部分报价和商务沟通工作。
(六)长庆专用车发展情况 上半年,长庆专用车在恢复生产资质后进入生产经营阶段。专用车业务方面:获得中油运输集团设备竞标运油罐车、自卸车、运油挂车投标资格;与陕西同力完成战略合作,生产矿用车,形成月产100辆的生产能力;取得了陕汽和一汽的委托改造资质。租赁业务方面:完成山西分公司40辆汽车租赁业务、四川分公司3辆汽车租赁业务。产品申报方面:完成了半挂车运输车的公告申报工作,目录公告达到了25个品种。
(七)生产服务业务稳定发展
报告期,金杯全球物流凭借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优质的物流优化方案,以零部件供应商的入厂物流为突破口,积极拓展新业务。报告期,获得G38、G08 、PT(发动机)三项入厂物流项目,另外四个零配件供应商项目已进入最终采购环节。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36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实际出席董事12名,实际表决董事12名。
(五)刘鹏程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当日公司2018-037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公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当日公司公告2018-038号公告。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37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省国资委及华晨集团关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工作部署,以及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1、第一条原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现修改为:“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2、第二条原为:“公司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经沈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和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文件“沈体改发[1988]4号和沈经协审字[1988]4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铁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又经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体改生[1991]97号”文件重新审核批准,并依照公司法重新履行登记手续,取得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210100000046095。”
现修改为:“公司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经沈阳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和沈阳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文件“沈体改发[1988]4号和沈经协审字[1988]4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铁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又经国家体改委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体改生[1991]97号”文件重新审核批准,并依照公司法重新履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243490067P。”
3、增加第十条(序号顺延):“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党的组织。公司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4、第十二条原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现修改为:“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
5、增加第八十条(序号顺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涉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包括以下事项:
(一)选举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
(二)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三)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四)修改公司章程;
(五)股权激励计划;
(六)重大资产重组;
(七)重大关联交易;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6、增加第五章“党委”内容(序号顺延)
“第九十九条 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公司党委设党委书记1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照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纪委”)。
第一百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用中列支。
第一百零一条 公司党委根据《党章》等党内法规履行职责。
(一)保障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辽宁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集团党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安排。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对董事会或总裁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裁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五)研究其他应由公司党委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零二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7、增加第一百一十八条(序号顺延):“董事会决策重大问题,要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8、第一百八十四条原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现修改为:“公司指定《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9、第一百八十六条原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现修改为:“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0、第一百八十九条原为:“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
现修改为:“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
11、第一百九十一条原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现修改为:“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12、第一百九十七条原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现修改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13、第二百一十三条原为:“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修改为:“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609证券简称:金杯汽车公告编号:2018-038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3日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沈阳市大东区东望街39号,华晨集团11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3日
至2018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8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一时至四时;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二)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联系办法:
电话:(024)24803399
传真:(024)24163399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万柳塘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2018-039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0日以送达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之后电话确认。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实际表决监事3名。
(五)监事会主席魏韬主持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应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