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上接138版)
(十三)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一)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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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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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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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五) 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六)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 七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八)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十)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十)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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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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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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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说明
本基金于2011年7月13日成立,至2018年7月12日运作满七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2018年2月26日公告的《上投摩根新兴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内容补充和更新, 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内容截止日为2018年7月12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8年6月30日。
2、 在“二、释义”中,新增了“《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流动性受限资产”的释义。
3、 在“三、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人概况”中,对基金管理人的注册地址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4、 在“三、基金管理人”的“主要人员情况”中,对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以及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信息进行了更新。
6、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7、 在“七、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的“申购和赎回的金额”、“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中更新了相关信息。
8、 在“八、基金的投资”的“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中更新了相关信息。
9、 在“八、基金的投资”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根据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更新了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10、 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根据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对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进行了说明。
11、 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的“估值方法”及“暂停估值的情形”中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12、 在“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的“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中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
13、 在“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中,根据基金合同的修改进行了更新。
14、 在“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根据托管协议的修改进行了更新。
15、 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列示了本报告期内与基金运作有关的重大事项。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