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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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122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材料;

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截止2018年8月24日,实际表决董事8人,分别为杨铿先生、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魏开忠先生、王万峰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铿先生召集。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李高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为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权管理等事务的顺利开展,公司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3号)。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推荐,提名余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9月2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8-124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一)、议案(二)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5日

附:罗瑞华先生、余驰先生简历

罗瑞华先生,现年41岁,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余驰先生,现年35岁,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执业律师。历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公司总经理、成都区域董事总经理、投资副总裁。现任四川蓝光和骏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123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高飞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高飞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李高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高飞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高飞先生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李高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罗瑞华先生简历附后)

罗瑞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罗瑞华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审核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罗瑞华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罗瑞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专业能力、工作经验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责要求,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罗瑞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7826466

传真:028-87829595

电子邮箱:ir@brc.com.cn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

邮政编码:611731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5日

附:罗瑞华先生简历

罗瑞华先生,现年41岁,复旦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银亿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8-124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0日

至2018年9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8年8月25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8年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蓝光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