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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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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2018-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7月20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从原由董事长担任调整为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同意对《公司章程》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同意聘任王克田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在此之前,公司董事、监事的变更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2016年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17年1月5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两项议案。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选举柳茂胜先生担任公司职工监事,与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2017年5月原公司监事柒昕妤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五次会议与2017年7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刘明浩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7年9月原公司董事洪常兵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九次会议与2017年11月7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赵小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18年4月原公司监事刘明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与2018年5月11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唐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近日,公司完成了上述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文号2181963731),公司的章程、经营范围、董监高信息变更已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主要事项

二、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90291B

2、名称: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上司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办公楼、 1#、2#、3#、8#厂房及9#厂房南栋1至5层。

5、法定代表人:王克田

7、成立日期:1994年11月03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市市场

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大鹏监督管理局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深圳雄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实业”)近日收到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大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大鹏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鹏市监罚字[2018]61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市质鹏市监罚字[2018]61号)其主要内容:

2018年1月15日,大鹏监督管理局接到市场监管举报单,称公司官网“企业介绍”栏宣传“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公司官网由雄韬实业负责运营。对于“铅酸蓄电池业务连续多年位列中国密封铅酸蓄电池出口量第一”的宣传,公司无法证明其真实性。大鹏监督管理局认为,公司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雄韬实业作出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二、公司拟采取的措施及后续可能影响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已责令与督促雄韬实业根据大鹏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及时组织整改,将修正相关宣传文稿,雄韬实业将尽快完成整改。

本次行政处罚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落实整改,降低此次事件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将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