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2018-056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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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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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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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安全环保要求的持续高压,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工业以及制造业的回暖带动2018年经济的整体回升。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逐步好转,行业供需有望继续呈现结构性的好转。中国经济将在新常态下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2018年1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从而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增强公司持续盈利的能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将加快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包括3000 吨/年吡唑醚菌酯项目、1200 吨/年噁唑菌酮项目、1.5 万吨/年邻苯二胺清洁化生产技改项目、24MW 热电联产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受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加大的影响,部分化工产能受到遏制,不少原料及中间体供应紧张。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4,148.24万元,同比上涨16.30%,实现净利润23,252.31万元,同比上涨46.37%。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8-054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8-055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小兵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地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3)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须每半年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且须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18-058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 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8-057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 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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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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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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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 2018-05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5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136,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7,421,9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0,714,7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243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29号文)的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8,199,135股,每股发行价格16.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4,999,926.4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099,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8,900,926.4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会验字[2017]55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1,196,330,539.43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5年6月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和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2016年5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东至广信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至广信”)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及其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因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与国元证券及徽商银行宣城广德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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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含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2,344,968.94元。
*2:为本公司子公司东至广信“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募集资金存款专户。
*3:详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8年1月22日,公司分别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广德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于2018年1月22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子公司东至广信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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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日余额中包含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和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去支付的手续费的净额15,742,250.03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附件2。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产品“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是公司2012年根据当时市场发展需求制定,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以扩充公司产品产能。
但随着项目的不断实施和推进,2017年以来,受市场环境变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磺酰基异氰酸酯市场需求减弱,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发展、公司现有产能和经营状况,对项目重新进行分析和论证。为此,公司终止该项目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0吨磺酰基异氰酸酯系列产品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4,205.91万元(包括全部资金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等)。公司拟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其为公司主要产品多菌灵等的重要原材料。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至广信负责实施,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4]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规定,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首发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8年半年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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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将原“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年产10,000吨甲基硫菌灵项目”变更为“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其中“年产8,000吨敌草隆项目”一期项目 4,000 吨产能已建成投产。
*2公司“年产20万吨的对(邻)硝基氯化苯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5,514.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35,337.96万元,项目投资差额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 万元
■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广德县新杭镇彭村村广信总部大楼3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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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金祥先生主持,采用现场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周志广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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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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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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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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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刘中贵、邓波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