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暂不能履职,
副董事长代履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27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暂不能履职,
副董事长代履职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韩越先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刑事拘留,暂不能履行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三条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徐莹泱女士、盛杰民先生、朱莲美女士、郭君磊先生、李楠先生及李艳娟女士以上六位董事共同推举,暂由副董事长徐莹泱女士代理行使董事长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法定代表人职责。代理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至董事长韩越先生恢复履行职责,或者董事会认为有必要改选董事长并通过改选董事长议案之日止。目前,公司经营管理各项工作稳定正常。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九有股份 编号:临2018-028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司法
冻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奉公(经)冻财字[2018]100252号】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8司冻252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
被冻结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101,736,904股(其中:101,730,000股已质押)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22日
冻结终止日:2020年8月21日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累计质押股份10,17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本次司法冻结后,天津盛鑫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01,736,904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9.06%。
二、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奉公(经)冻财字[2018]100252号】,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冻结了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101,736,904股。
三、大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
上述冻结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