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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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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 公告编号:2018-075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与零售。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6亿元。实现每股收益0.1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每股收益0.17元,公司所有者权益为76.39亿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所有者权益为69.92亿元,资产总额为179.6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创新思维,探索尝试流通领域新模式,在连锁运营新模式,DTP药房建设、院内合作、B2B交易平台建设等多方面积累经验,实现创新发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公司重庆市外各省级平台公司,加快二级网络平台搭建,完善纯销、终端、零售、器械等各业态布局,迅速深入县级医疗市场,满足供应商一站式服务需求;在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提高各省级平台集团化管理力度,控制经营风险。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000950 股票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74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恢复上市提示

(一)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8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同意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8]354号),公司股票获准自2018年8月28日起恢复上市。

(二)经公司申请,并经深交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28日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证券简称由“*ST建峰”变更为“重药控股”,证券代码仍为“000950”。

(三)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首个交易日为2018年8月28日,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前一日的收盘价为10.72元,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个交易日的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公司股票停牌前一日的收盘价,即10.72元/股。

(四)公司股票恢复上市首日(即2018年8月28日)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首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29日)起,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为10%。

二、公司最新股本结构

(一)公司股本结构表(截止2018年6月30日)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截止2018年6月30日)

三、风险提示

(一)应收账款管理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流通,该行业普遍存在客户信用期较长的情况。近年来,受医改政策尤其是“零加成”等政策影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最近一年增长较快。最近两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85,212.09万元和730,427.47万元,2017年末较2016年末增长24.81%。

总体而言,公司应收账款规模与变动情况与行业整体变化相符,且下游客户多为医院等医疗机构,应收账款发生坏账风险较低。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恶化,或者其经营情况、商业信用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大额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的可能性将增加,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二)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所带来的经营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医药”)成为上市公司唯一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变更为药品、医疗器械的批发和零售。

药品流通领域改革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规定,以确保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用药安全。2016年7月,CFDA下发了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药品经营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要求优化药品购销秩序,压缩流通环节,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两票制”的实行要求医药流通企业向上游、下游环节进行延伸,并由此加剧行业内的竞争。2016年12月,商务部印发《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要求规范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目前,重庆医药的批发业务客户以各级医疗机构为主,供应商以国内制药企业以及国外制药企业在国内的贸易公司为主。如未来相关部门在全国全面推行“两票制”,且重庆医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将可能出现市场份额下降,进而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药品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作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个方面,自2009年起各省(区、市)卫生主管部门陆续实行了以省(区、市)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其中以安徽省推行的“双信封”招投标方式较具特点。自从以省(区、市)为单位进行招投标以来,药品价格普遍呈下降趋势。

2015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文件要求坚持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要求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同月,卫计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国家谈判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6〕19号),文件指出对部分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做好国家谈判药品的集中采购工作,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并逐步扩大谈判药品试点范围。

上述医改政策的直接效果将导致药品价格的进一步下降。如未来推出新的医改政策继续产生降低药品价格的效果,将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我国医药流通企业众多,行业集中度一直偏低,但是近年来随着行业不断发展和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流通行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市场集中度有所提高,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如未来重庆医药不能采取有效措施拓展销售网络、增加现有销售渠道市场份额、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将可能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五)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保荐机构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76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绍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文德镛先生已离任,公司于2018年7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刘强先生当选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因此文德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本次调整前:

本次调整后: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重庆医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重庆医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由于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绍云、何平、郑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由于本次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刘绍云、何平、郑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回避3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000950 股票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77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重庆医药的稳定发展,公司拟继续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4亿元,期限1年,财务费用的收取标准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同时在双方对该笔资金使用无异议的情况下,财务资助期限在到期后自动顺延并于每年度到期前签署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950 证券简称:*ST建峰公告编号:2018-081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8年8月28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0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15:00—2018年9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重庆医药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向重庆医药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3、关于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8年9月7日(星期五):

上午9:00—11:00

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8楼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同路1号8楼

联系人:曹芳、赵婧

联系电话:(023)63910671

传真:(023)63910671

电子邮件:000950@cq-p.com.cn

邮编:400010

2、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0;投票简称:重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委托人持有股数: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