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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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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未能如期兑付的公告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控股 公告编号:2018-092

债券代码:112276 债券简称:15金鸿债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5金鸿债”未能如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鸿控股”、“公司”或“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公司发行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金鸿债”)未能如期偿付应付利息及相关回售款项,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15金鸿债”情况说明及兑付回售情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经201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会议和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通过。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94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债券主要情况

本次共发行债券金额8亿元,为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首日、起息日为2015年8月27日,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

(三)以往兑付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了公司2015公司债券的2016年付息兑付工作,金额合计4000万元,详情请参阅2016年8月22日披露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6年付息公告》;公司于2017年8月27日完成了公司2015公司债券的2017年付息兑付工作,金额合计4000万元,详情请参阅2017年8月18日披露的《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2017年付息公告》。

(四)本期具体兑付回售情况

截止2018年8月27日,公司仍未能支付“15 金鸿债”已登记回售债券的本金394,374,600.00元,以及应支付的债券利息 40,000,000.00元。合计金额为434,374,6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

二、上述事项对公司影响

此次公司未能如期兑付相关款项可能导致公司主体信用评级进一步下调,从而影响公司融资进展,未来可能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和业务开展。

三、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无法按时支付利息及回售款项,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公司将全力配合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召开持有人会议。

(6)继续努力筹措资金,并与债券持有人积极协商争取达成展期协议。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债务逾期事项可能会影响其他债权人对公司的信心,从而进一步减弱公司融资能力,加剧公司资金紧张局面。

2、目前公司正在全力筹措偿债资金,如公司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将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鸿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