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既定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开展工作,围绕“新智慧 新同洲”领域积极拓展布局、快速恢复活力,进一步拓展多功能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智能音箱、自然光电视、网络宽带产品、数字前端设备,以及DVB+IP新一代业务融合平台的研发及推广。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优化和推广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和“雪亮工程”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等。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6,677,143.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公司实现净利润-29,628,263.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一)智能设备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收入来源为智能设备销售收入,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多功能、多系列的智能机顶盒、智能路由、智能网关、智能音箱等智能设备。国内市场,公司快速恢复及强化B2B领域的服务能力及业务拓展能力,继续精耕细作广电运营商市场,通过创新、高质量的产品及专业的贴身服务,恢复广电运营商客户信心,主要的客户覆盖广东、贵州、湖北、湖南、江苏、四川、辽宁等省份。国际市场,保持南美、亚太传统优势市场份额,恢复前期丢失的印度、东南亚市场,同时尝试进入欧洲、北美市场。
(二)智慧平台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稳定发展,通过十多年的战略布局和市场拓展,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已经成为广电运营的最基础的系统,按局点进行统计,公司智慧平台业务系统的市场份额已占广电行业的较大比例。公司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长期的持续的研发投入,使得产品的质量不断提升和性能更加稳定;与长期合作客户的关系更加紧密,具有了一定的先入优势;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系统集成经验;搭建了强大的本地化服务团队,具备了较强的本地化交付能力。在巩固原有智慧平台及智慧家庭业务及市场的基础上, 公司积极拓展新的运营与服务市场,包括优化和推广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和“雪亮工程”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等。CoNET物联网解决方案专注于终端+平台+业务,涵盖了从设备、数据、应用到联动及调度指挥的全链条服务,为客户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Ovideo智慧视联云平台是公司推出的智慧安防解决方案,包括视频会议、视频监控、消防监控、信息发布、应急指挥、远程教育、远程监控、远程医疗、视频点播、视频电话等,为政府、企业、医院、学校等提供端到端安防解决方案。
(三)DVB+OTT业务
DVB+OTT业务是公司向智慧家庭及电视互联网战略转型的主线业务,公司已在辽宁等地区完成了DVB+OTT的布局工作,机顶盒的整转工作也部分完成。后续公司将根据国家广电总局相关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对DVB+OTT业务进行及时调整和优化。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为更加客观、更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特点和管理实践,拟对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1、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客户不断优化,目前公司应收账款的信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应收账款风险可控,坏账率较低。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加真实的反映回收状况及债权风险,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并结合监管要求,同时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客户的信用状况、回款周期等各方面因素,公司拟对应收款项的坏账计提比例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8年4月1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或者单笔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④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对于无明显减值迹象不能够按照回款计划如期回款的长期应收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统一按照长期应收款原值的5%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或者单笔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②按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定依据、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A.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应收款项进行分组。这些信用风险通常反映债务人按照该等资产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并且与被检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测算相关。
不同组合的确定依据:
■
B.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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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1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
③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
④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长期应收款:对于无明显减值迹象不能够按照回款计划如期回款的长期应收款,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的特征,统一按照长期应收款原值的5%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已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如果以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2017年的影响如下: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52,169.45元,占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29.23%;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552,169.45元,占2017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产的1.25%。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履行的程序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孙公司同洲电子(澳大利亚)有限公司上年度被当地政府撤销,因此本期合并报表减少上述1家主体单位。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3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十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代)吴远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如下确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要求,本人作为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股票代码:002052 股票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十一时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北区彩虹科技大厦六楼公司601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一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等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