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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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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28           公司简称:中铁工业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阅。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较上年同期减少0.58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公司2017年3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5,999,999,985.75元,使得本期加权平均净资产较去年同期增加较多。

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集团制造与安装业务及基建建设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包含项目制造及安装期、建设期和质保期变更为仅包含项目制造及安装期、建设期,本集团已按照上述会计政策编制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中期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报表已相应调整,因该项调整仅涉及资产负债表科目的重分类,对本集团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利润总额等均无影响。详见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35)(d)。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铁工业深入践行习总书记“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工作总基调,以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新装备制造企业为目标,围绕“精准创新”和“品牌营销”两大主线,紧抓城市建设市场机遇,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坚持创新驱动和生产力驱动,加快立体经营体系建设,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公司经济运行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在国内外市场取得了丰硕的生产经营成果。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7亿元,同比增长5.81%,其中与上年同期置入资产可比口径(扣除置出资产1月1日至1月5日营业收入)相比增长11.77%。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实现营业收入21.66亿元,同比增长45.09%,其中,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营业收入18.12亿元,同比增长41.86%;工程施工机械业务营业收入3.54亿元,同比增长64.28%;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1.5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0.24%,其中,道岔业务营业收入19.55亿元,同比下降10.68%;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营业收入31.95亿元,同比增长7.44%;整体运营情况良好。

2018年上半年实现新签合同额144.8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4%。按主要业务类别划分,专用工程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实现新签合同额35.9亿元,同比下降7.1%,其中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31.79亿元,同比下降3.81%,工程施工机械业务新签合同额4.1亿元,同比下降26.65%;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新签合同额107.36亿元,同比增长41.75%,其中道岔业务新签合同额31.2亿元,同比增长2.3%,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实现了较快增长,新签合同额76.16亿元,同比增长68.35%。

2018年上半年,公司新签合同额和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可比口径增长均超过10%。专用工程机械及相关服务业务中的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的市场占有率逐步攀升,之前的新签合同逐步转化为收入,对公司的收入贡献度不断增大;工程施工机械方面逐步丰富产品品类并实现规模化,使得营业收入提升明显;受国家规范建设PPP项目及提高地铁审批门槛等市场环境影响,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业务的新签合同额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受上半年铁路基建市场需求减少等因素影响,处于产业链下游的工程机械产品市场需求量下降,工程施工机械业务新签合同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中的道岔业务受国家铁路新招标道岔数量及金额下降的影响,国内市场新签合同额有所下降,营业收入规模有一定下滑;但海外业务取得了较大突破,总体新签合同额实现小幅增长;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得益于国家鼓励钢结构发展的利好政策影响,钢结构市场实现快速发展,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呈持续增长趋势,加之公司之前建设的诸多大型项目实现了及时结算,使得该项业务的新签合同额和营业收入双双实现增长; 2018年下半年,在国家积极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的宏观政策的指引下,积极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等政策正在逐步出台,特别是受铁路固定资产投资额将重返8000亿元以上等利好因素影响,公司隧道施工设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主营业务预计将会得到较快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从事的新兴业务包括新制式轨道交通车辆业务和环保业务。新制式轨道交通车辆业务方面,随着我国城镇化、特色小镇快速发展和深入实施,跨座式单轨和中低速磁悬浮、悬挂式单轨等新型轨道交通将在全国各地逐渐呈现出需求窗口期。公司合资成立了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开展跨座式单轨的研发制造;积极开展悬挂式单轨和中低速磁悬浮等新型车辆的研发制造,充分利用内外资源,完善新兴轨道交通产业链条。环保业务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十三五”期间我国环保行业迎来大投资时代。公司成立了中铁环境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和中科院生态中心等建立共同体,通过资源和品牌优势布局环保产业。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会计政策作如下调整: 1.公司2018 年中期财务报表按新规定进行披露和列报,并按照披露要求在年度财务报告中进一步详尽披露; 2.将公司制造安装业务的营业周期从包含项目制造安装期和质保期变更为仅包含项目制造安装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 《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 2018-032)。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8-034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国主持,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半年报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8-03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8-035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诺德中心11号楼4307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易铁军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余赞及其余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2018-036)。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招评标服务中心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人事任免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钢结构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实施中铁宝桥(扬州)有限公司钢结构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8690万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增加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为 15,000万元人民币,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本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6亿元,各股东按股权比例认缴并以现金出资,增资后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5亿元,其中公司按原持股比例认缴出资人民币2.53亿元,增资款按照中铁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需要由全体股东按股比例分期同步增资到位。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中铁科工与汉京祥科技、北京建福德合资成立中铁锚固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汉京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德福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中铁锚固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中铁锚固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首期实缴出资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1%,汉京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3.5%,北京建德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4%,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出资。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528 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8-036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124号《关于核准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16,351,118股新股募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公司实际已经向8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8,548,89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15.85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85.75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90,000,000.00元后,公司实际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5,909,999,985.75元,截至2017年3月22日止,上述资金已到账;其中,计入股本378,548,895元,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及相关税费后,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德师报(验)字(17)第0017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7月,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51亿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17年7月8日公告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2)。

(三)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20,007.03万元(包括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亿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79,267.8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8,274.84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于2017年1月修订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7年1月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已存放于本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际需要,分别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7年4月18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铁重工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与本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东四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中铁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机械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装备集团盾构再制造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于2018年7月24日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五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7年11月22日,本公司实施了上述补流计划,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528证券简称:中铁工业 编号:临2018-037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期限

届满及增持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计划自2018年2月28日起6个月内,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0.5%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的股份(含2018年2月28日已增持股份)。

●截至2018年8月27日,中国中铁上述增持计划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公司敏感期除外),中国中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430,969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并接近本次增持计划上限。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铁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本次增持前,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13,577,13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0.13%;本次增持后,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8,008,10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3%。

(三)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中国中铁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为提升投资者信心,支持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中铁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为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累计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当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不超过当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含2018年2月28日已增持股份)。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中国中铁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18年2月28日起6个月内。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为中国中铁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113,577,13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13%。

自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8月27日期间(公司敏感期除外),中国中铁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4,430,969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已超过本次增持计划下限,并接近本次增持计划上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期限内实施完毕。

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中国中铁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8,008,10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3%。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中国中铁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承诺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国中铁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毕后的6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核查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增持出具了律师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中国中铁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中国中铁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201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中国中铁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申请。

4、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中国中铁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