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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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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季度开罚单382张 保险监管惩处力度空前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黄蕾 ○编辑 陈羽

上证报记者独家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对今年二季度保险行业行政处罚情况做了统计梳理。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依法对保险业273家次机构作出382家次行政处罚,查处违规行为356项次,处罚425人次,罚款6369.7万元,撤销任职资格12人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4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

力度空前的惩处折射出保险业“打扫屋子再请客”的监管思路。从持续发出的监管函及罚单来看,各级保险监管部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惩重处将成为保险业市场乱象治理的常态。

382张罚单 财险公司被罚最多

对保险业乱象“亮剑”,监管部门坚持不回避、不遮掩,市场整治毫不手软。

中保协统计的处罚情况显示,二季度,银保监会系统共对保险业出具罚单382张,较一季度增加77张,环比增长25.25%。其中江苏、福建、河南等地监管机构处罚较多,罚单数均超过20张。

从被处罚机构类型来看,二季度,处罚主要集中在财产险、人身险和保险代理公司。在被处罚的273家次机构中,财产险公司有117家次,占比42.86%;人身险公司55家次,占比20.15%;保险代理公司55家次,占比20.15%;保险经纪公司10家次,占比3.66%;保险公估公司11家次,占比4.03%;兼业代理机构20家次(其中银保渠道14家),占比7.33%;个人代理人3人,占比1.1%,业外机构1家,占比0.37%,业外个人1人,占比0.37%。

在二季度被处罚的法人保险公司中,财产险公司共有30家,人身险公司共有22家。从处罚次数和处罚金额来看,人保财险、中国人寿分别位居前列,这与其相对应的市场份额不无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在被罚金额较大的公司中,还有国联人寿等多家中小险企,多因激进之举而被罚。

数十项违规行为曝光

细数被罚原因,数十项违规行为集中曝光。

涉及财产险公司的违规行为主要有: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虚列费用;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利用中介机构套取费用;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撤销分支机构;未按照规定报送、保管、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人身险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虚列费用;编造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或者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经批准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或撤销分支机构;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另外,保险中介机构的违规行为,集中于利用执行保险中介业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等;兼业代理的违规行为主要有: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个人代理、业外机构和个人的违规行为,主要涉及未经许可从事对应的保险中介业务等。

五类处罚措施 罚款逾6000万

针对这些违规行为,二季度保险行业的行政处罚措施主要有:警告、罚款、撤销任职资格、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吊销业务许可证等五类。

其中,警告486次,其中对个人412次,机构74次;累计罚款6369.7万元,其中机构4891.9万元,个人1477.8万元;作出撤销高管任职资格12人次,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4家次,吊销业务许可证2家次。

在对机构的罚款中,保险公司3767.4万元,保险中介机构822.5万元,兼业代理机构294万元,业外机构8万元;对个人罚款中,高管1029.9万元,非高管427.7万元,此外,个人代理人2.2万元,兼业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3万元,业外个人5万元。

据了解,在二季度收到行政处罚的机构或个人中,其中39家机构或个人提出陈述申辩,1家机构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