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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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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致力钼金属采矿、选矿、冶炼、深加工、科研、贸易纵向一体的资源类上市公司,主要业务分属矿产资源有色金属板块。公司是全球唯一一家钼产业链最完整、产品线最丰富、整体工装技术先进的大型钼业公司之一,生产规模排名世界前三。以实现资源的最大价值为己任,公司积极实施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在前端,公司正在运营的两座世界级钼矿山,分别为金堆城钼矿和汝阳东沟钼矿,参股安徽金寨县沙坪沟钼矿为世界第一大单体钼矿床,通过产业技术升级,采用行业先进新工艺,着力提升资源综合回收率和劳动生产率。在后端,建立了以专业从事钼及相关难熔金属研发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为主体的科技研发体系,依托出众的资源禀赋、卓越的科研优势和强大的资金实力,着力发展钼的高端深加工产业,提升产业链的附加值和产品的品类,竭力实现钼资源的高效、高质、绿色、节约利用,努力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同时,公司借助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整合优势资源、渠道和力量,积极开展钼及相关金属的综合贸易业务,不断拓宽公司的国际化视野,提高公司在全球有色金属市场的影响力。

2、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价值链涵盖钼产品的采、选、冶、化工、金属深加工等全产业链,以及对资源综合回收利用的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同时利用富裕产能开展来料加工,并通过掌握的营销渠道开展相关金属的贸易业务,形成了“自产+自营+贸易”的多元化经营模式。

(1)自产业务:以公司自有原料为主从事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贯穿于整个产业链始终,是公司盈利的主要来源。

(2)自营业务:以外购原料为主从事钼产品加工与销售业务,是对公司现有产能的补充和提升,以有效摊薄固定成本,盘活闲置产能,发挥规模效应。

(3)贸易业务:公司从事的其他贸易业务,涉及多品种、多方式的贸易运作模式,在有效把控风险的前提下,紧抓市场机遇,以实现一定的盈利为目标。

3、行业情况

2018年上半年,受钼行业周期性触底反弹、中美贸易纠纷、国际市场避险情绪跟进、国内环保政策高压态势等因素影响,国际钼市场呈现震荡走高态势。2018年上半年,国内市场钼精矿(45%-50%)均价为1614元/吨度,同比上涨约44.75%;钼铁均价为11.1万元/基吨,同比上涨了约41.2%。 国际钼市场欧洲氧化钼价格在10.5-13.1 美元/磅钼,均价11.94 美元/磅钼,同比上涨50.0%;欧洲钼铁价格在26-31.3 美元/千克,均价29.15 美元/千克,同比上涨49.0%。

市场供需面进一步打破平衡,呈现供不应求趋势。2018 年1-6 月份全球钼精矿产量约13.1 万吨钼,同比增长1.7%。分地区来看,欧洲钼精矿产量同比下降0.56%至8417 吨钼;亚洲同比下降0.65%至4.8 万吨钼;美洲钼精矿产量同比增长3.6%至7.4 万吨钼;国内钼精矿产量约9.89 万吨(折合金属量4.45万吨钼),同比增长0.6%。

同期,全球钼消费量同比增长8.3%至12.72 万吨钼,其中国内钼消费量约4.4 万吨钼,同比增长15.8%。

2.3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万股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紧抓市场机遇,力推改革发展,强化生产经营,筑牢安全环保根基,顺利完成半年生产计划,并实现了产销平衡。实现营业收入419,509.10万元,完成年度经营计划目标的52.44%,同比减少102,939.60万元,下降19.70%;实现利润总额22,539.57万元,同比增加20,977.82万元,上升1,343.2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51.71万元,同比增加13,319.18万元,上升869.10%。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资本投入,快速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金堆城钼矿总体选矿升级改造项目完成采矿升级立项,选矿升级正加紧进行方案设计和立项审批,取得376亩土地使用权;汝阳东沟钼矿采选项目尾矿输送隧道全线贯通;采场周边居民搬迁项目16栋住宅楼墙体填充和屋面防水保温施工稳步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切实发挥科技引领作用。产学研合作和平台建设实现新进展,与西安交大在技术研发、科研项目产业化等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共建难熔金属管材及其异型构件制备技术研究中心;核级薄壁钼合金管项目研发合作进入第二阶段,完成国内外3家客户供样;陕西省先进钼冶炼技术重点实验室通过省科技厅验收;省属企业众创空间创建工作签订框架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夯实基础管理,管控举措扎实得力。生产性基础管理、设备管理、物资采购对标提升;搭建了全面质量管理架构及运行机制,推行层级化、全员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被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授予“钼标准研制创新示范基地”称号;改革工作稳中求进,积极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全方位成本管理、“三项机制”变革,为公司发展注入了活力。金钼股份于2018年6月纳入明晟公司(MSCI)指数体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程方方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58 股票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8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了提交本次会议的5项议案并以传真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的议案》。

同意撤销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同意将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矿冶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及人员划归公司矿冶分公司装备工程管理室。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的议案》。

同意撤销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同意将公司矿冶分公司硫酸厂人员、资产和业务整建制划归矿冶分公司钼炉料产品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马治国、马祥志、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马治国、马祥志、杨国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9)。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58 证券简称:金钼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9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9楼视频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

至2018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异地股东可于2018年9月12日前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件应注明“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4、登记地址及联系人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锦业一路88号金钼股份综合楼A座8楼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77

联 系 人:窦 凯 马 媛

联系电话:029-88323963 029-88320019

传 真:029-88320330

六、 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