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10 公司简称:诺德股份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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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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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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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继续坚持做强做大锂电铜箔产业,坚持狠抓生产经营,加强产销联动和管理协同,优化管控模式,持续推进在降本、提质、创新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加快锂电池铜箔新项目的建设进度,进一步推进了技术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进一步提升了市场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70.55亿元;净资产为23.83亿元;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18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3.9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1.优化客户结构,进一步加大优势客户供应合作。
伴随着新能源锂电池产业进入后补贴时代,锂电池企业进一步分化,大而强的优势客户持续发展,市场集中度逐步提升,公司积极与国内主要大而强的动力电池企业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逐步与国际知名电池厂商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在锂电铜箔领域的影响力和市场地位进一步提升。
2.优化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铜箔产品的竞争力。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原有标准铜箔产能进行了生产线柔性改造、设备扩产升级改造等,积极稳固锂电铜箔市场占有率,同时进一步扩大6微米铜箔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生产线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报告期内,公司成功试产微孔铜箔,成为中国首创,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品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公司后续产能扩张和市场拓展奠定了基础,
3.加快产能建设和布局,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完成了扩产3000吨项目,公司加快了青海诺德第一期10000吨锂电铜箔项目建设,设备安装调试有条不紊,具备了全面投产的条件。随着青海诺德第一期项目的投产,产能规模将达到43000吨,进一步夯实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
4.集中资源推进专业化经营,进一步聚焦实体产业和铜箔主业。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铜箔主业,剥离了与公司主业相关性不强的业务和资产,进一步集中资源加大主业投入,进一步落实 “集中化管控、专业化经营、精细化管理”的经营模式。
5.加强内控建设,有效防范经营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内控建设,在风险教育、合规经营、业务管控等方面强化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措施得力,全年公司未出现风险事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了法人治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水平。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6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为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东城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东城支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8)。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7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赵周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sse.com.cn。
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58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联鑫”)、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
●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4,000万元人民币
● 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人民币20.57亿元(不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有无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申请6,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3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东城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东城支行申请3,000万元(敞口)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2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电子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 2,590 万美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664.2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9.27 %。截至2018年3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7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4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734.16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56.88 %。
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湖镇镇罗口顺,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 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17年12月31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4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5亿元人民币, 净利润为2,092.97 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 60.45%。截至 2018年3月31日,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4.9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8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47.51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62.33%。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与会董事一
致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所必须,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融资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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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1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 20.57 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99.56%,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4.13 %。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备查文件
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