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8-051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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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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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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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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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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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上半年,在行业艰难时期,公司饲料业务逆势发展,各类饲料产品销量、利润大幅提升,公司竞争力优势突出、行业龙头地位凸显。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8,090.08万元,同比增长21.67%;利润总额74,475.18万元,同比增长15.0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043.10万元,同比增长15.75%。
(1)实现饲料销量456万吨,同比增长23.24%,饲料平均销售单价同比增长5.82%,共计实现饲料销售收入1,469,736.69万元,同比增长30.62%;饲料产品毛利率11.86%,同比上升0.26个百分比,实现毛利总额174,347.25万元,同比增长33.57%。饲料销量增长幅度远超行业,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
(2)农产品销售收入80,868.45万元,同比增长34.06%。公司农产品销售业务包括生猪养殖、水产苗种业务、肉禽屠宰业务和部分研发养殖产品销售收入。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坚持先降成本再扩规模,先开发市场再建猪场的原则,保持坚定且稳健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公司生猪出栏规模30万头,同比增长36.36%。因生猪价格的快速大幅下跌,公司生猪出栏数量增长但收入下降,公司生猪业务销售收入合计38,902.41万元,同比下降2.86%。
公司水产苗种销售收入17,511.41万元,同比增长21.77%;毛利率50.45%,同比增长16.21个百分点,上半年公司扩大自主繁育品种的生产、销售,并在水处理、饵料供应、生物防疫、质量控制和生产效率方面得到较大改善,产品生产成本得到有效控制,毛利率大幅提升,盈利能力增强。
(3)动保产品收入26,999.69万元,同比增长26.69%,毛利率保持50%以上。公司动保产品业务主要为水产动保产品。公司水产动保产品凭借多年的研发投入、研发积累及成果转化,在国内已经具备非常强的品牌地位,销售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4)贸易销售收入186,645.29万元,同比下降23.39%,毛利率3.04%,同比下降0.59个百分比。上半年,公司有鉴于中美贸易摩擦,导致豆粕等原料价格大幅波动,贸易风险加大;且国内货币政策的调整,导致资金成本大幅增加及外汇市场波动剧烈,公司从控制风险的目的出发,主动缩小原材料贸易规模,降低经营风险。
详情请阅读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有247家,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0家、减少1家,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8-050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总经理。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8-051。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为向社会公众公开报告公司的社会责任实践活动,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法规编制了《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的议案》。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11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8-05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9,993.2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对向境外子公司贷款的银行总行或其国内其他分支机构提供的反担保),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1、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见附表一)
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需对公司的银行融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将在公司提供担保时与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承诺在被担保人的银行融资如无法如期偿还,而导致公司履行担保偿还义务后,其他少数股东将按其持有被担保人的股权比例对公司承担偿还义务。
公司与附表一所列子公司的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上述其他少数股东及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被担保人2017年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见附表二)
3、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内容以与各合作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资金,保证正常生产经营及发展;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优良,偿债能力较强,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或提供反担保的金融机构对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公司担保风险较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且由其他少数股东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上述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零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153,042.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共计153,042.65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4%;连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及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共计233,035.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99%。
除上述担保(包括新增本次担保)事项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表一:被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公司与被担保人的股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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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公司持股比例”是指公司直接持股比例,其他间接持股的少数股东为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见附表二:被担保人2017年年度及2018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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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公告编号:2018-053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5月14日召开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82,18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5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综合授信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31,690万元,详细请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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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董事会同意公司向IFC申请不超过5,000万美元(约折合人民币31,647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为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贷款,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可以公司自身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名义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薛华先生(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银行借款总额为41.34亿,占公司总资产的25.13%;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5.94%(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