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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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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477          公司简称:振静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汽车革、鞋面革、家私革三大主营产品协调发展,公司生产、销售保持稳定的增长态势。

2018年1至6月,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针对市场需求,重点开发了汽车革的新产品,汽车革产品销售提升较快;着力推进了鞋面革的市场开拓,鞋面革产品收入稳键增加;继续调整了家私革的客户结构,家私革高端产品比例提高,毛利率提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8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正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进行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20)。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谢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提出的对本次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8-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77 证券简称:振静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0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验证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130号文《关于核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4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9.53万元后,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440.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80005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于2017年2月制订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17年12月12日,本公司会同本次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直属支行、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通支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江分行签署了《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款专用制度。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6月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6月,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1-6月,本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1-6月,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1-6月

编制单位: 四川振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