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226 公司简称:华电重工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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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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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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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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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公司按照全面深化二次创业、加快推动转型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提质增效为抓手,持续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在拓市场、抓执行、控成本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1)战略新兴业务发展顺利,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中标项目94个,中标率为54.65%,新签销售合同37.49亿元,已中标暂未签订合同24.94亿元。
海上风电业务,中标三峡新能源广东省阳江市阳西沙扒300MW海上风电项目,该项目既是公司在三峡新能源公司获得的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也是公司在广东区域获得的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福建福清海坛海峡300MW海上风电总承包项目进展顺利,正在进行合同谈判,该项目是华电集团启动的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高端钢结构业务,签订晋煤集团赵庄矿井选煤厂储煤场全封闭工程EPC总承包合同,该项目是公司在煤炭行业取得的第一个煤场封闭项目;以华电哈密电厂项目为依托,首次承接大型主机钢结构冷却塔业务。燃机系统成套业务,签订华电广州增城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主机机岛设备采购合同,该项目是公司在H级燃机设备成套领域的首个项目;签订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2×F级改进型热电联产项目机岛设备合同。
传统业务方面,物料输送业务签订内蒙古荣信化工项目、将军戈壁二号露天煤矿一期工程;四大管道业务,中标甘肃电投常乐2×1000MW工程四大管道管材、管件及工厂化加工项目;空冷业务,签订哈密光热项目直接空冷合同、陕西国华锦界电厂辅机干冷塔合同,在小机组和辅机空冷系统市场打开了新局面。
(2)保障项目安全,提高项目品质
强化管理单元建设,制定分包单位考核办法和本质安全班组工作标准,建立分包单位安全生产黑名单,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策划管理规定及配置标准和配套图册的实施,创建安全标杆工程,通过安全大检查、反违章专项整治活动,极大地消除了安全隐患。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和管理体系评审,完善供应商履约信用评价体系,切实保障项目和产品的质量与品质。
报告期内,公司承建的国家电投滨海北H2海上风电项目100台风机成功完成并网发电,国家电投大丰H3海上风电项目海上升压站上部组块顺利发运,石热九期燃机项目4#燃机首次点火一次成功,黄骅港项目105、106皮带机廊道顺利合拢,神华准能管带机项目空载调试成功,句容储运项目6台大机顺利完成滚装作业。
(3)完善业务流程,防范经营风险
按采购和工程管理、投标和销售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三体系管理、内控体系建设、行政管理七条主线全面梳理管理流程,进一步厘清公司系统的管理脉络,强化对重点和关键业务的管理,切实提升管理效率。
进一步健全公司风险防范管理机制,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职责任务,持续加强合同评审管理,监督合同范本执行,开展重大法律风险排查,将法律审核嵌入公司经营管理流程,促进法治建设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
开展两金压降专项工作,按项目逐一进行分析与应对,以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推进应收账款回收及债权性存货压减。强化成本费用管控,规范费用管理,努力压缩非生产性支出。
(4)科技成果取得新突破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获得专利445项,其中发明专利77项,实用新型专利358项,外观专利2项,软件著作8项,成为第八批北京市专利示范单位。
公司“新一代四卷筒抓斗卸船机研发及应用”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新型毂节点网架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得中国电力建设科技进步二等奖,“海上超大直径单桩基础施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获得华电科工2018年科技进步一等奖。
此外,上半年国资委组织遴选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以下简称“双百企业”),拟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公司积极进行申报,目前已被纳入“双百企业”名单。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孙青松
日期 2018-08-28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7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副董事长霍利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留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孙青松先生、董事王清和先生、独立董事陈磊先生、陆大明先生、郑新业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3名董事为现场表决(公司副董事长霍利因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被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留置,未能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彭刚平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8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上午11时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华电产业园B座1110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徐磊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其余4名监事为现场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王佩林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中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此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8-049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4]1186号),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1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4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4,5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14]第1-0008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不含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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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除上述项目外,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55,00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含利息)共计64,835,046.7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订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三环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慧园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筹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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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管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所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IPO募投项目共计35,809.33万元,其中:2014年12月12日提取募集资金15,108.00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的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4月14日提取募集资金5,200.0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中“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前期投入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5年4月8日出具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5]第1-00416号)。2015年1月7日提取募集资金3,501.38万元用于募投项目中“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2015年12月25日,提取募集资金12,000.00万元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增资。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对该增资款进行专户管理,于2015年12月29日、2015年12月30日合计支付购置款11,342.74万元,2016年7月4日支付货款657.21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华电曹妃甸重工装备有限公司曹妃甸重工装备制造基地二期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200.00万元,补充工程项目运营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609.38万元,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设备支出配套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999.95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投入IPO募投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终止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并将其结余募集资金42,688.68万元(不含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取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7月4日,公司根据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使用华电重工物料输送系统核心产品扩能及配套项目和华电重工高端钢结构产品扩大产能项目结余募集资金42,688.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16年3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1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6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17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7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已于2018年3月6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0万元,一次性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50,000.00万元。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根据公司2018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本报告期内,公司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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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此前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按照合同约定收回本金和收益。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于报告期内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相关信息。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于报告期内未发现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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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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