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8-05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月完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委派王建设和王作维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前述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因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目前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保荐机构应当继续完成。因此,中信建投证券就该募集资金相关事项仍负有持续督导义务。

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据此,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

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中信建投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至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中信证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期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中信证券委派曲雯婷和宋怡然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保荐和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曲雯婷、宋怡然简历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曲雯婷、宋怡然简历

曲雯婷,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监。曾负责及参与中材科技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保利地产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平安银行非公开发行、广宇发展重大资产重组、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并IPO、中信泰富红筹回A、中国中信集团重组改制并整体上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

宋怡然,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高级副总裁。担任三一重工2015年可转债项目协办人,益丰大药房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协办人。作为项目成员先后参与上海汽车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中信重工IPO项目、一拖股份A股IPO项目、国机汽车2013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洛阳钼业2014年可转债项目、三一重工2015年可转债项目、益丰大药房2016年非公开发行项目、梦洁股份2017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平安银行2018年可转债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