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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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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8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14时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5:00至2018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王跃荣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4人,代表278,157,89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18%;

(2)现场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278,116,399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54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41,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

(4)中小投资者(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外,下同)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共8人,代表32,411,015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33%。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拟任董事和拟任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按照会议议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王跃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表决情况为:王跃荣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王跃荣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王跃荣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选举陈海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2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陈海宁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7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

表决结果:陈海宁女士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郑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郑念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郑念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郑念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蓝能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蓝能旺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蓝能旺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刘材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刘材文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刘材文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刘材文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钟伟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钟伟东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钟伟东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2.1选举邱晓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邱晓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邱晓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汤新华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汤新华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汤新华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胡八一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胡八一先生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2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胡八一先生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7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

表决结果:胡八一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张文春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张文春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1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张文春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6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0%。

表决结果:张文春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张丽玲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为:张丽玲女士获得的有效表决权票数为278,126,400票,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张丽玲女士获得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票数为32,379,51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28%。

表决结果:张丽玲女士当选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8,119,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票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7%,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72,9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824%,反对3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76%,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78,157,8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411,0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变更工商登记的相关手续及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278,119,7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3%,反对票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弃权票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32,372,91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99.8824%,反对36,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1111%,弃权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的0.006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赵珞、张翠平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