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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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共建设 96 个站点,总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12,480m3/d (暂定)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道长度暂定为333.266km)。由承包方负责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38,309.92万元(暂定价)。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及交易定价情况及公平的合理性分析
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审部门审核定案且经项目实施机构认可造价为准。确保了价格的公允性。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工程
2、工程地点:汕头市潮南区
3、工程内容及规模: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共建设 96 个站点,总规模为污水处理能力12,480m3/d(暂定)及污水收集管网系统(管道长度暂定为333.266km)。
(二)工程承包范围
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设计、包施工建设等的工程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1、合同工期暂定为:
(1)设计工期:合同生效后18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
2、工程的合同工期包括因承包人的设计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被视为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合同工程工期(包括关键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进行适当调整。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人民币:38,309.92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采用可调总价合同,本项目工程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及结算。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且竣工结算满60日并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以上合同内容需以正式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事宜,是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需要。拟进行的交易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未来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在项目招投标时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有能力为项目提供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项目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审部门审核定案且经项目实施机构认可造价为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南区农村分散村居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是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在项目招投标时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有能力为项目提供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拟设立的项目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项目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政府财审部门审核定案且经项目实施机构认可造价为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2017年10月20日,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及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瑞康投资”)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下称“项目”)。2018年2月5日,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与公司、达濠市政和瑞康投资共同签订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PPP项目合同》(下称“合同”)。同时,联合体成员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等的相关约定出资成立了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潮海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潮海水务”)。潮海水务现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下称“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达濠市政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为人民币62,884.18万元。
●过去12个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发生签订关联施工采购交易合同次数为2次,累计合同金额为人民币240,893.23万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达濠市政累计发生共同投资次数为2次,累计共同投资的金额为人民币25,575万元。
●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2017年10月20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发布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中标、成交公告》,确认公司、关联方达濠市政及非关联方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公告编号“2017-059”)。
2018年2月5日,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与项目中标联合体成员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和汕头市瑞康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PPP项目合同》(公告编号“2018-011”)。同时,联合体成员根据《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合同的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潮海水务,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公告编号“2018-001”)。
根据《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和项目合同等约定,在项目公司成立之后,由达濠市政负责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等工作。鉴于此,公司控股子公司潮海水务将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负责为该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服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潮海水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达濠市政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本次潮海水务拟与达濠市政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二)成立时间:1984年12月
(三)注册资本:111,800万人民币
(四)法定代表人:马裕添
(五)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桥梁、高速公路工程,机场跑道、隧道工程,各类桩基工程,土石方、软基处理工程,码头、航道建设项目及全部配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建筑铝合金门窗及钢塑门窗设计、制作、安装;货运经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市政工程设计。
(六)截至2017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50,005.42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82,133.92万元,总负债为人民币667,871.50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30,396.93万元。
三、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之间的历史关联交易
(一)关联施工采购交易
1、2017年8月,汕头市联泰新溪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编号为LTHB-JS-201701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汕头市新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PPP项目的工程施工,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9,081.32万元(公告编号“2017-035”)。
2、2018年8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与达濠市政签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编号“LTCH-JS-201801”),约定由达濠市政负责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211,811.91万元(公告编号“2018-044”)。
(二)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1、2017年10月,公司与达濠市政、瑞康投资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并于2018年2月与汕头市潮阳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公司与瑞康投资、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潮海水务。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8,075万元,出资占比75%;瑞康投资出资占比24%;达濠市政出资占比1%。(公告编号“2018-001”)
2、2017年12月,公司与达濠市政、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竞标联合体中标澄海区全区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并与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签订了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协议。公司与达濠市政于2018年1月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汕头市联泰澄海水务有限公司。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7,500万元,出资占比75%;达濠市政出资占比25%。(公告编号“2018-009”)
四、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项目包含镇区和农村两部分。镇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47,500m3/d,配套管网总长约72.271公里(不含支管),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5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4,530m3/d。由承包方负责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工作,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62,884.18万元(暂定价)。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及交易定价情况及公平的合理性分析
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潮阳区财政局审核定案为准,确保了价格的公允性。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
2、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西胪镇、河溪镇及海门镇。
3、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包含镇区和农村两部分。镇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47,500m3/d,配套管网总长约72.271公里(不含支管),另外新增不小于干管长度30%的配套支管,52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4530m3/d。
(二)工程承包范围
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设备和材料采购等(EPC)工程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依据项目PPP合同,项目建设期为1年(暂定,以正式签订的EPC合同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需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五)合同价款
1、合同暂定总价(含税价)人民币:62,884.18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价格采用可调总价合同,本项目工程费、勘察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及结算。
3、合同最终结算金额以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审核定案为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潮海水务拟与关联方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照《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项目合同的约定履行的事宜,是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需要。公司拟进行的交易预计对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未来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将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 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在项目招投标时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有能力为项目提供在工程设计、施工等方面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潮海水务与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项目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以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审核定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黄建勲、陈健中、彭厚德先生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7名董事,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汕头市潮阳区全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捆绑PPP模式实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第三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宜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认为本交易事项是必要的,是项目后续建设实施的需要,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关联方达濠市政作为项目竞标联合体成员之一,在项目招投标时附上了有关资质、业绩、能力等的证明并在评标阶段通过评审,有能力为项目提供在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等方面的EPC工程总承包服务。潮海水务与达濠市政签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按项目合同、招投标文件及相关协议约定履行的事宜,交易双方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最终结算金额需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审核定案,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宜尚须获得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签订EPC工程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797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8-055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2点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4日
至2018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司也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披露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请投资者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联泰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联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8年9月6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二)登记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18年9月6日下午16:3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东路黄厝围龙珠水质净化厂会议室
联系人:林锦顺
电话:0754-89650738
传真:0754-89650738
邮编:515041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8-05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七号—水的生产与供应》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
注:表中平均水价为不含增值税的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