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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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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4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全体在任董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事项,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马元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5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4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的时间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核,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86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三号—煤炭》和《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披露要求,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2018年第二季度有关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煤炭经营情况

注:混煤、洗精煤、贸易煤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二、主要化工产品经营情况

注:自产精甲醇和贸易甲醇的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农药原药销量中含内部销售量。

三、主要化工产品原材料价格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披露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阶段性生产经营概况之用。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半年度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15号)批准,公司以985,785,043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2.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称“本次配股”),配股价格为9.3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72,515,004.20元,扣除本次配股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33,684,570.7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8,830,433.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8]第0025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158,934,712.13元。

已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已于2018年2月12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47.52万元(详见公司临2018-024号公告),该部分资金是截止2018年2月12日,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0万吨稳定轻烃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5月21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临2018-057号公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行性补流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总额不超过22,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截止2018年6月30日止,实际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3,300.00万元,该部分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将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尚未届满,不存在超过6个月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超募资金,亦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仍在建设中,公司不涉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关联交易事项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及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矿业”)选择关联方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环保”)为其水处理扩建项目承包方,并签署《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调试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1378万。永新环保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其为公司关联法人,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剔除已经公司权力机构批准并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3802.67万元, 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5%,需要按照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内容

永新环保承包新能矿业水处理扩建项目负责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调试承包,主要内容包含:包含一期建设的工程设计和二期建设的工程设计,一期建设为污水处理系统5000 m3/d、深度水处理4000 m3/d及提浓水处理系统2000 m3/d的设计,二期建设为清水处理系统5000 m3/d、深度水处理系统4000 m3/d、纯净水系统250 m3/d)、一期建设的设备采购以及联动调试承包。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A座五层A501、502室

4.法定代表人:杨宇

主营业务:提供环保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备的系统集成;提供水污染防治技术、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生态工程技术、生态修复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环保工程;承接市政公用行业及专项环保工程的设计;承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污染治理;批发环保设备、市政给排水节能产品、水处理剂。主要股东: 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5、关联方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1)2015年永新环保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污水处理项目、温州东片区污水处理项目、阳谷污水处理厂除臭项目、江西龙南、深圳龙岗中水处理项目等;

(2)2016年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江西袁州医药彬江机电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项目、内蒙古鄂尔多斯绿舟实业有限公司废水软化及浓水提浓项目、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等;

(3)2017年完成的项目主要有新能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稳定轻烃项目、廊坊新奥龙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系统工程扩建项目、常郭镇王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一期)、黄骅新智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电镀废水处理厂(站)工程、石家庄循环化工业园区工业废物处理中心项目、郑州泰祥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135MW机组含煤废水改造及脱硫废水达标排放项目、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二期项目清净下水系统工程、阳谷祥光铜业有限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项目、陕西渭河彬州化工有限公司净水站工程等。

6、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永新环保与本公司同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为本公司关联方;永新环保部分工程设计施工等业务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接,因正常业务往来,有部分工程款项待结算,除此之外永新环保与本公司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关系。

7、关联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发包人: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或其指定并经发包方认可的分公司

2.工程名称:新能矿业王家塔煤矿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试车承包工程。

3.工程内容及规模:新能矿业王家塔煤矿水处理扩建项目设计、设备采购、联动试车等,具体包括:一期扩建污水处理系统5000 m3/d、4000 m3/d深度水处理、2000 m3/d提浓水处理系统。

4.工程所在地: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王家塔煤矿

5.工程设计日期满足施工时间节点:

6.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款:人民币1378万元,其中,设备价款1298万元,不含税1118.97万元,税金179.03万元;设计费、调试费及培训价款80万元,不含税75.47万元,税金4.53万元。

7.支付方式

设计费及调试款进度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满足建筑施工的土建施工图提交完成后(盖有设计厂家公章的白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60%;施工图设计完成并交付蓝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额技术服务类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工程合同金额的90%;性能考核合格后且移交全部合格资料后累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剩余5%质保金,运行12个月后支付。

设备款支付进度为:合同签订后10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具备发货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到合同金额的60%;系统调试合格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全额发票,发包人向承包人累计支付至设备金额的90%;剩余10%质保金,12个月后支付。

承包人应在每笔进度款支付前,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

截至本公告日,新能矿业尚未与永新环保签署上述交易协议。

三、已发生未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一)公司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注1:United Faith Ventures Limited 4月19日向ENN Group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拆借200万美元,当天汇率为6.2832,折合人民币1256.64万元,该借款已于4月27日全部偿还。

(二)关联方概况

上述关联企业均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暨董事长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其发生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上述关联交易均可参照相应的市场价格确定;新能香港向关联方借款参考当时即期3个月Libor水平,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新能矿业生产过程中生产供水需求和环保要求;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需求,可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马元彤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最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生产供水需求和环保要求,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必要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可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且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发生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8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18年度新增总额度为53,663.8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拟委派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担任其参股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凤凰”)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新能凤凰为公司关联方,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与其之间的煤炭和甲醇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部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3,663.8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王玉锁先生、于建潮先生、王子峥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最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新增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本议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的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币种:人民币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中,相同类别的交易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之间调剂使用。

四、 关联方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关联关系

新奥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新奥(舟山)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公司将委派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于建潮先生担任其参股子公司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甲醇和煤炭采购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工程施工销售的交易定价参照当地与行业的现行概预算定额及计价标准、政府指导价及造价信息文件等公开标准确定。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必要的持续性经营业务,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业务往来,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充分利用关联企业的已有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成本。

本次关联交易均参照交易当地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公司利益,结算采取银行转帐方式,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亦不会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9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战略、未来发展规划和当前经营状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下转9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