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各位股东:
2018年7月31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并于同日在香港交易与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公司的网站(www.cqcbank.com)发布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通告,定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汤晓东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东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股东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增加以上议案作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截至本公告日,力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129,564,932股,占公司股本总数为4.14%,力帆集团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与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鉴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提名汤晓东先生为重庆银行股东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表决,拟议决议之详情请见本公司8月30日于官网刊登的有关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函。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