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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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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07   公司简称:美尔雅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未出席董事情况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537.96万元,较上年同期20,648.35万元,提高9.15%,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5.50万元,较上年同期-294.08万元,实现减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56.41万元,较上年同期-415.02万元,实现减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9.33万元,较上年同期574.51万元,降低7.86%。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33,507.58万元,同比增加11.9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5,426.47万元。

报告期内,国内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国内消费需求表现不如人意,居民消费也延续了增速回落的态势,城乡居民消费均出现明显回落,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主要是大型商场超市)增速出现回落,疲软态势明显。同时,贸易摩擦加剧带来较大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

面临依然不利的行业经营环境和各种全新挑战,公司紧紧围绕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提质增效等工作重心,坚持稳中求进,不断提升品牌的影响力,推动产品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努力培育发展新优势,继续强化团购业务的开拓,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保持了主营业务的平稳发展。

1、加强生产组织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随着国外轻奢品牌和互联网冲击,中高端产品的市场需求呈现出消费升级、新技术应用和新渠道融合等一系列变化,报告期内,公司力争在现有条件下,及时调整基层生产组织管理结构,设计和细化生产管理流程,提高现场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力求使生产线运行更流畅,生产布局更科学,努力提升公司整体生产效率。

2、调整产品结构,以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为主要内容,采取优化产品工艺结构等有效举措,推动公司供给结构升级,稳定效益增长。注重以市场为导向,更新设计理念,丰富产品种类,注重系列开发,不断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满足更多消费者需求。针对消费市场热点,加快开发、设计和制造,及时推出新产品,赢得消费市场青睐。

3、优化市场营销管理,公司坚持以营销为主导,不断稳定和发展盈利网点,果断撤销亏损网点8家,在稳固市场的基础上,将更多资源向其他盈利网点集中,同时,在重点优势城市和区域市场的重新布局新开店铺4家,提升了公司的营销效率和经济效益。为迎合互联网时代服装行业的新特征,坚持逐步实现零售、网购和团体订制齐头并进的营销策略。在团购业务中,注重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重视市场规范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团购客户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坚持零售与团购互补的科学发展模式。

4、加强质量管理,提质增效。企业一直秉承“质量立企”的发展理念,公司积极推行全员质量管理,坚持贯彻执行ISO9000质量认证体系,力求通过精准的设计、严格的过程掌控,细致的结构优化,实现产品的精益求精。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每道工序严格把关,注重生产线的质量监督和检验,在质量控制流程中加入了巡检环节,从细微处紧抓生产现场管理,产品及半成品返修率直线下降。公司将工艺、式样书、样衣融为一体的生产工艺流程创新,进一步增强了样衣和定制产品在高端客户群体中的美誉度,公司多年来均未发生质量事故。

报告期内,公司服装业务内销收入和毛利率有所提高,同时,磁湖山庄业务实现减亏,但由于服装业务外销市场业务收入和毛利率出现下滑,参股的美尔雅期货公司盈利能力有所下降,导致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偏弱,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5.50万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或修订的一系列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即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2、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 15号),准则于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同时,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日至上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3、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损益、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且不涉及对以前年度损益的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简称:美尔雅 股票代码:600107 公告编号:201803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门店变动情况

注:加盟联营店包括各商场专柜、店中店、独立店铺等形式。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上表数据为公司服装行业品牌经营情况。

(二)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加盟店数据为本公司加盟店和联营店数据合计。(不含境外出口数据)

(三)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