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公告编号:(奥瑞)2018 - 003号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本报告期,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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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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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公司已采用上述准则和通知编制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并对2017年半年度报表进行重述,即: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本次重述不影响公司本报告期及上年同期净资产和净利润。
注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22,090,360股,上表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333,135,240股进行计算。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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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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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报告期末和上年末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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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8年上半年,公司仍然面对消费品行业需求结构调整、原材料价格上涨、核心客户处于合作纠纷状态等不确定因素,但公司稳扎稳打,积极拓展新业务、新客户,持续夯实主营业务;同时,稳步深化公司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的业务模式,持续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报告期工作回顾:
(1)主营业务及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4,040,105,304元,同比增长21.14%,营业利润653,085,545元,同比增长16.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1,292,960元,同比增长11.33%。
(2)持续拓展新客户、新业务
随着湖北咸宁新型二片罐工厂的建成投产,公司新增多个国际品牌客户。目前该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期,产能利用率将在未来逐步释放。伴随居民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趋势和消费升级逐步启动,带动产品包装多样化的选择,公司将深入推进综合包装整体解决方案一体化服务,从而使客户自身专注于品牌和渠道的投入,公司作为包装供应商从设计、研发、制罐到灌装,营销策划和配方研发、高附加值的服务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多方位的服务,企业的角色由单纯的制造商变为深度配套合作伙伴。
(3)持续加强研发创新工作,深化差异化产品战略
公司始终重视技术研发创新工作,将差异化产品发展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战略,持续按计划推进各项目的研发工作和跟进研发成果转换。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研发新思路、新模式,大力深化差异化产品战略,已研发覆膜铁碗罐、酒杯罐、葫芦罐、哑铃罐、修身罐、中国尊罐、茶叶罐、复合盖、差异化奶粉罐等多款差异化创新产品。
差异化产品的推出获得了客户和市场的认可,公司研发设计的两项产品第三代碗罐和均衡?谷物饮品罐(Bottle-can)在2018FBIF食品饮料创新论坛上荣获“标志表达奖”及“标志功能奖”。
公司积极参加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工作,并于2018年7月成功通过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认定。
(4)优化投资结构
公司持续挖掘与现有客户的合作深度并不断开拓新的客户,通过完善合作模式、投资生产线等方式加深与客户的粘性、优化投资结构。
历经与客户飞鹤乳业的三年合作,随着业务合作的深入,公司在飞鹤乳业工厂内投资建立制罐生产线,提供“厂中厂”贴身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扩大生产量,项目预计2018年年底建成投产;公司为新增客户投资新建生产线,不断提升公司配套服务能力,增强规模优势。
(5)持续推进智能包装业务发展
公司二维码赋码信息技术,专注为客户提供一品一码整体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服务累计超过20余个品牌客户,包括红牛、战马、香飘飘、欢乐家、泰奇等食品饮料行业知名企业。同时,可提供超过100亿可变二维码量和平台运维管理。扫码参与者已覆盖34个省份、369个城市。
通过大数据分析进行营销监测、产品推广、抽奖互动、增强用户体验;以二维码为入口,实现品牌传播、消费者互动;优化线上扫码活动,实时获取消费者信息,勾勒用户画像,为二次营销提供数据支持。沉淀用户至积分商城,联动公众号平台,双向引流,提高用户体验,进行用户分级管理。实现全平台自营电商销售,整合第三方资源,提高品牌曝光,增加消费者互动粘性、提高复购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奥众冰上运动俱乐部有限公司、收购山东青鑫实业有限公司,上述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65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发出,于2018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周云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下列事项: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认真核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3.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6.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组合。具体期限和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9.上市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发行及上市规则,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终止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乐互动”)进行投资并与其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在公司对卡乐互动的初始投资协议中,设定了卡乐互动控股股东西藏道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道临”)、实际控制人葛志辉对卡乐互动的业绩承诺与补偿义务。随着卡乐互动资本市场战略发生较大变化,且业务发展规划也进行调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卡乐互动控股股东西藏道临及其指定的第三方转让了公司所持有的大部分卡乐互动股权。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卡乐互动3.77%股权。
为支持卡乐互动调整后的业务规划和资本市场战略,各股东协商一致,不再主张西藏道临、葛志辉的业绩承诺和补偿义务。鉴于公司已经通过转让大部分股权实现了初步的投资收益,且解除上述承诺义务有利于该项投资的长期利益实现,经审议,同意终止西藏道临、葛志辉关于卡乐互动的业绩承诺及相关补偿义务。本次终止业绩承诺事项,对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方向及财务情况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章良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石丽娜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简历
章良德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杭州中粮美特容器有限公司,2008年进入本公司,2008年10月至2018年6月任本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章良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章良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石丽娜女士:中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年6月加入本公司证券部。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石丽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石丽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号码:010-8528 9512
电子邮件:zqb@orgpackaging.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邮政编码:101407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8-临066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
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8日发出,于2018年8月2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6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3.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6.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组合。具体期限和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9.上市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公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67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经过认真核查、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可以采取一次或者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3.票面金额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
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6.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组合。具体期限和品种构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8.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无担保。
9.上市场所
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三、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高效、有序地进行,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与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金具体用途、信用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为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发行及上市规则,在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7.在市场环境和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四、关于本次债券发行后现金分红政策、相应的安排及董事会的说明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将继续按照《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实施利润分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章程》中的具体约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体如下:
(一)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股票股利分配政策并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切实履行股利分配政策。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二)公司当年盈利、可供分配利润为正且公司现金充裕、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公司进行现金分红;
(三)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
(四)公司当年盈利且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时,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当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应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具体如下:
(一)董事会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并确定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股利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具体比例及是否额外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审核意见无异议,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二)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三)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重大投资计划需要等原因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并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意见,其中外部监事应对监事会意见无异议。股东大会应当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为公众股东提供参会表决条件。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对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核对,认为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用途,有助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可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奥瑞)2018-临068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7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规模
2.02发行方式
2.03票面金额
2.04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5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2.06债券期限及品种
2.07募集资金用途
2.08担保情况
2.09上市场所
2.10偿债保障措施
2.11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同意终止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以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同意终止天津卡乐互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议案》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披露计票结果。
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18年9月17日9:00~10:0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8年9月14日16:30之前(含当日)送达至公司。
3.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会议室。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六层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2,并请注明“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本次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石丽娜、王宁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1,投票简称:奥瑞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证件号码:),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
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表
■
(注:截至2018年9月12日收市时)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