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8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15:00至2018年8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孙军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3)。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44,848,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2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44,846,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22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382,6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1,380,8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8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邓洁律师、何灿舒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5、议案6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议案2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孙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2.候选人:选举张玉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3.候选人:选举杨智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4.候选人:选举胡作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5.候选人:选举黄福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1.06.候选人:选举朱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孙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1.02.候选人:选举张玉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1.03.候选人:选举杨智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1.04.候选人:选举胡作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1.05.候选人:选举黄福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1.06.候选人:选举朱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议案2.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陈文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2.候选人:选举曾一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2.03.候选人:选举王彩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陈文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2.02.候选人:选举曾一龙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2.03.候选人:选举王彩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议案3.00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晓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3.02.候选人:选举肖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晓焱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3.02.候选人:选举肖凯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5%。

议案4.00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 关于修订《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4,848,6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382,66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指派邓洁律师、何灿舒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银宝山新《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