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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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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8月23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公司决定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资人民币980万元,用于扶贫事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6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捐赠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公司决定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资人民币980万元,用于支持开展扶贫事业。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赠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次捐赠金额)。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捐赠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捐赠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受捐赠方基本情况

名称: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

住所:石家庄市裕华区裕华东路133号方北大厦A座22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30000MJ0805297B

业务范围: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公益扶贫

法定代表人: 邹家立

性质:公益性、非公募基金会

原始基金数额: 人民币200万元

业务主管单位: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由河北省工商业联合会发起倡议,本公司和河北省其他八家单位为发起人捐资注册成立,原始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面向全球冀商和河北省境内民营企业、个人募集,以产业投资扶贫为主,兼顾公益事业。

三、本次捐赠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公司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和影响力。本次捐赠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捐赠符合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扶贫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公司社会形象;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河北省中冀扶贫基金会捐赠980万元人民币,用于扶贫事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