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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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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3、根据AssetMark 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在上述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AssetMark的净利润,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的比例未超过50%。

4、根据AssetMark 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公司在上述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AssetMark的净资产,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比例未超过30%。

5、公司与AssetMark不存在同业竞争,且资产、财务独立,经理人员不存在交叉任职。

6、公司及所属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员持有的AssetMark股份未超过AssetMark境外上市前总股本的10%。

7、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8、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持有AssetMark Financial Holdings, Inc.100%股份的母公司仅为控股公司,如以其作为本次分拆上市主体,公司亦符合67号文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公司所属企业AssetMark境外上市符合67号文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同意关于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承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AssetMark之间将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做到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AssetMark在境外上市后,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任何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维持独立上市地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67号文的规定。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同意关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说明与前景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各项业务目前均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AssetMark与公司的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并在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认为:

AssetMark境外上市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造成任何实质性影响。通过本次分拆上市,有利于AssetMark在其本土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优化其公司治理及资本结构,继续扩大其行业领先优势,并有利于提升公司作为控股股东的声誉和投资回报。此外,AssetMark境外上市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AssetMark境外上市后,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较好的持续经营与盈利能力。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同意将关于AssetMark境外上市仅向公司H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以下简称“第15项应用指引”),本次分拆上市,公司需适当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向公司现有股东提供保证配额。

由于目前向公司现有A股股东提供保证配额存在法律和政策等方面的障碍,为满足第15项应用指引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分拆上市仅向公司现有H股股东提供该等保证配额。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同意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AssetMark境外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本次分拆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提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代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分拆上市方案框架和原则下,全权处理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代表公司全权行使在AssetMark的股东权利,做出与本次分拆上市事宜相关的决议和决定(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除外);

2、制定和实施本次分拆上市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发行时间等事宜。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相关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意见以及市场情况对有关AssetMark境外上市相关事宜、AssetMark境外上市方案及其内容进行必要和适当的调整(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除外);

3、就本次分拆上市事宜,全权处理向相关外部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等,提交相关申请,并处理相关事宜;

4、修改、签署、递交、接受、发布、执行本次分拆上市过程中涉及公司的相关协议、合同、承诺和法律文件;

5、本次分拆上市涉及的其他必要事宜。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十八个月,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8年10月在南京召开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还审查了公司2018年上半年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具体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已接受提名,简历如下:

1、丁锋先生,1968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0年8月至1992年11月任厦门经济特区中国嵩海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会计师;1992年12月至1995年9月任中国北方工业厦门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1995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务部副科长;2002年8月至2004年9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副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12月历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门负责人(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09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1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金融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丁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陈泳冰先生,1974年4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1996年8月至2000年11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企业处办事员、科员;2000年11月至2002年1月任 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科员;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任 江苏省财政厅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2004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江苏省国资委副科级干部;2004年6月至2005年1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副主任科员;2005年1月至2009年12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改革发展处主任科员;2009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主任科员;2014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 江苏省国资委企业发展改革处副处长;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副部长;2018年1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泳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胡晓女士,1979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9月至2003年7月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任会计师;2003年7月至2006年7月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任股票研究部研究助理;2008年7月至2012年7月于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Asia Limited工作,历任经理、副总裁;2012年7月至2017年3月于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Limited工作,历任副总裁、董事;2017年3月至今任阿里巴巴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胡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范春燕女士,1976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2002年2月至2004年2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结算中心总监助理;2004年2月至2011年8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3年1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大区常务副总经理兼华南地区总部执行总裁助理;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任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电子商务经营总部执行副总裁、运营总部执行副总裁;2016年8月至2018年1月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2018年1月至今任苏宁零售集团副总裁兼互联网平台公司总裁,兼客服管理中心总经理、极物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范春燕女士未持有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朱学博先生,1962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曾在南京炮兵学院和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工作。2001年3月加入华泰证券,历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总裁助理等职务,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朱学博先生通过QDII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渠道,约持有本公司211,957股H股好仓股份之权益,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3%。朱学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8-049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8年8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30日在南京召开。会议应到监事7人,实到监事5人,杜文毅和刘志红两位监事未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余亦民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余亦民主持。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并就此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18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同意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陈宁、于兰英和杨娅玲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规定,上述人选在正式任职前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鉴于陈宁先生已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待其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陈宁将接替王会清履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责,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待于兰英女士和杨娅玲女士作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人选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并且取得证券监管部门核准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后,于兰英将接替杜文毅履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责,杨娅玲将接替刘志红履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责。

陈宁先生、于兰英女士和杨娅玲女士在任公司监事期间,将不会从公司领取薪酬。

特此公告。

附件:陈宁先生、于兰英女士和杨娅玲女士简历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1日

附件:

陈宁先生、于兰英女士、杨娅玲女士简历

1、陈宁先生,1974年4月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4年7月至1996年2月在扬子石化炼油厂水汽车间工作;1996年2月至2003年2月任扬子石化炼油厂财务科会计;2003年2月至2006年4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科会计;2006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扬子石化股份公司财务部成本科副科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会计师;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科技开发与信息管理部副部长、ERP支持中心副主任;2012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扬子石化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南京扬子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2015年6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6年12月至今任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16年6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于兰英女士,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1993年8月至1996年8月在南京润泰实业贸易公司财务部工作;1996年9月至1999年4月在南京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1999年5月至2003年1月在江苏联合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3年1月至2004年10月在江苏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处工作;2004年10月至2008年5月在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工作;2008年5月至2008年6月在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8年6月至2016年11月历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财务会计部经理、财务副总监(部门正职)、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6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党委委员;2018年4月至今任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风控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于兰英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杨娅玲女士,1981年7月出生,会计专业硕士,会计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3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中国联通泰州分公司财务会计,会计师;2007年8月至2015年8月任江苏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监事;2015年8月至2018年3月历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18年3月至今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娅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