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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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2018-09-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79 证券简称:宝光股份 编号:2018-36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与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原材料即镀膜管,公司负责将镀膜管加工为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集热管。合同总数量21,360只,加工费总金额为43,104,480元人民币。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同或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合同的签订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基于公司核心技术——电真空技术拓宽产品领域,组建了集热管项目研发团队,启动“槽式太阳能高温真空集热管”研发项目。截止目前公司开发了4米超高温真空集热管和2米中温集热管两大类6个型号产品,取得了多项相关专利(其中包括国家发明专利),获得太阳能领域2枚注册商标。2017年3月份公司成立了集热管事业部,新建了国内外一流的集热管全自动生产线并已投产。

为市场开拓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光集团”)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即由宝光集团提供原材料即镀膜管,公司负责将镀膜管加工为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集热管,宝光集团需向公司支付加工费。

公司控股股东宝光集团持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9.48%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光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合同的签订将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即宝光集团)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过交易类别相同或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且公司董事长李军望先生现担任宝光集团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朱安珂先生现担任宝光集团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宝光集团与公司签订的本次合同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2205241134

注册资本:11000万元

注册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宝光路53号

法定代表人:李军望

经营范围:电真空器件高、中、低压电器设备与电子陶瓷、电子玻璃、中低压开关柜成套设备、互感器、绝缘件及石墨制品的制造、销售、研制、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制和禁止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开展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不动产租赁;货物运输;客运;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电力销售;电力项目投资;清洁能源工程及发电系统工程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三年主要业务发展状况:最近三年,宝光集团的主要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口径):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宝光集团资产总额1,915,914,632.66元、资产净额1,624,998,637.87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0,951,829.37元、净利润268,727,747.23元。

与本公司之间存在的其他关系说明:宝光集团除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外,与本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其它重大关系。

三、本次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

承揽方(乙方):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内容:甲方提供原材料即镀膜管,乙方负责将镀膜管加工为符合质量要求的成品集热管,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

合同金额:合同金额(即加工费总价)为人民币43,104,480元(肆仟叁佰壹拾万零肆仟肆佰捌拾元整)。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定作物(集热管)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付款。

完工时间与包装运输: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分批所送原材料后30日内完成所有加工物的定做义务,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包装、运输费用及在途风险由乙方承担。在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全部加工交货。

质量及验收标准:甲方按双方同意的质量、技术规格、定货量及包装要求等进行检验、收货。集热管质量及验收标准按照“集热管技术协议”(合同附件)执行。乙方承诺其向甲方所供的货物质量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且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验收期为一年(自甲方收到货物之日起计算,验收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

甲方原材料交付约定:根据乙方生产加工计划,甲方依据合同规定分批送交原材料至乙方。

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定作物(集热管),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甲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争议处理: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经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公司与宝光集团本次关联交易合同价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五章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价格公平、公允。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宝光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系正常商业交易行为。宝光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西电集团有限公司,并致力于在宝鸡打造中压电气平台,背景实力雄厚,具有强大的市场营销网络和渠道,内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形象。该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在集热管市场的发展,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公司此次与宝光集团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平等互利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届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风险提示

本合同能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