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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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7版)

2018-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1、2018年1-3月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2、2017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3、201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4、2015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及原因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2018年1-3月,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处理。

(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全部债务=长期债务+短期债务;其中,长期债务=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短期债务=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合计;

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总资产平均余额;

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

EBITDA=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四、2018年1-6月财务报表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合并财务报表

2018年6月末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8年1-6月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8年1-6月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2018年6月末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018年1-6月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2018年1-6月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注1:以上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详见本节“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之“(二)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注2:2018年1-6月的总资产报酬率、净资产收益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已年化。

第五节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将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剩余部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待偿还有息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本期债券的发行时间尚有一定不确定性,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间,发行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和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对具体债务偿还计划做出决定。

保利文化建立了包括《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内的较为完备的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公司按照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此外,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与资金监管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按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发行人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8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51.42%增至发行后的52.41%;合并口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7.00%增至发行后的20.26%。

(二)对于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8年3月31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本公司合并口径流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59增加至发行后的1.83,速动比率将由发行前的1.17增加至发行后的1.36。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将有一定的提高,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增强。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专项账户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南新仓支行

银行账户:8110701013700684163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1、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8年1-3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的核查意见;

3、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关于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4、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第一期);

5、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 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7、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备查文件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发行人: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0层A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25层A区

法定代表人:蒋迎春

联系人:孙柏

联系电话:010-64082713

传真:010-64082662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姜琪、赵宇驰、熊冬、马凯、余朝锋、王翔驹、潘韦豪、姜昊天、吴江博

联系电话:010-60833561、7490

传真:010-60833504

三、备查文件查阅时间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

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