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证券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79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凭证
●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2月11日(96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已签署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业务客户认购协议书》,拟购买太平洋证券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荣耀专享114号(以下简称“荣耀专享114号”)理财产品2,00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内容参见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公开发行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本次进行的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荣耀专享114号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为96天,起止日期为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12月11日,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0%。以上产品无认购费、管理费,预计收益(参考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履约担保等。
(二)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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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敏感性分析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政策法律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
为控制风险,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具备开展收益凭证业务之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预期投资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财务总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中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该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18-080
转债简称:天马转债 转债代码:113507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董监高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至2018年9月6日,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董监高人员(以下统称“增持主体”)已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36,400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计划自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含截止至2018年9月6日已增持数量)100万股。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公司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蕉霖先生、董事陈庆昌先生、董事陈加成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监事姚建忠先生、监事吴景红先生、副总经理何腾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延嗣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计划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含截止至2018年9月6日已增持数量)336,400股。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8年9月6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及董监高人员关于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公司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蕉霖先生、董事陈庆昌先生、董事陈加成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监事姚建忠先生、监事吴景红先生、副总经理何腾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延嗣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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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陈庆堂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天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投资”)是陈庆堂先生全资控股公司,陈庆昌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弟弟,陈加成先生系陈庆堂先生的儿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关于投资者及一致行动人的规定,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
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陈庆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34,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53%;天马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3,456,4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82%;陈庆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52,97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8%;陈加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庆堂先生、天马投资、陈庆昌先生、陈加成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0,74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93%。
(三)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本次增持情况
截止至2018年9月6日,增持主体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了536,400股公司股份,增持比例0.179%,增持金额4,724,846.00元。增持股份的详细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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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的分析,认为目前公司股价未能充分反映公司投资价值,拟通过增持公司股份稳定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普通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全部增持主体合计增持数量(含截止至2018
年9月6日已增持数量)133.64万股。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庆堂先生合计增持数量(含截止至2018年9月6日已增持数量)100万股。
公司董事郑坤先生、董事林家兴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蕉霖先生、董事陈庆昌先生、董事陈加成先生、监事何修明先生、监事姚建忠先生、监事吴景红先生、副总经理何腾飞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陈延嗣先生及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许梦华先生计划于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9月6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合计(含截止至2018年9月6日已增持数量)336,400股。目前该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如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主体合法自筹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的情形。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因素。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
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五、其他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