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4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9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9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9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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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9月5日至登记日:2018年9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林伟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转8130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转8245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 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8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年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股票代码:002733股票简称:雄韬股份公告编号:2018-08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五矿国际信托
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信托贷款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信托”)申请信托贷款不超过5.5亿元人民币,期限12个月,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年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本次申请信托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程序标准,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3、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住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
成立日期:1997年0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王卓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矿信托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也未有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意向,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未曾与第三方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利益安排的情况。
三、信托贷款合同主要内容
1、协议方:
放款人: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借款人: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
3、借款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借款期限:12个月。
5、贷款利息: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四、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信托贷款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