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75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创投”、“浙江红土”)出具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420224.95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25日至2049年8月25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亚太路705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创新大厦19楼19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55403876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受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04月21日至2020年04月20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深创投持有浙江红土28.53%股权,深创投、浙江红土系一致行动人。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5日,深创投及浙江红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德宏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738,8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德宏股份总股本的4.25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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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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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二)上述减持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德宏股份
股票代码:6037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嘉兴市亚太路705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创新大厦19楼1905室
签署日期:二零一八年九月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或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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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法定代表人:倪泽望
注册资本:420224.952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26118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
经营期限:1999年08月25日至2049年8月25日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投资发展公司、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1层B区
(二)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嘉兴市亚太路705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创新大厦19楼1905室
法定代表人:刘波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554038764W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受委托代理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年04月21日至2020年04月20日
主要股东: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方投资有限公司、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河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娃哈哈宏振投资有限公司、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浙华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嘉兴市亚太路705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创新大厦19楼1905室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关系
深创投持有浙江红土28.53%股权,深创投、浙江红土系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一)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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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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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在上市公司华凯创意300592、正丹股份300641、英科医疗300677、大业股份603278、中曼石油603619、中石科技300684、御家汇300740、中新赛克00291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红土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因财务投资退出而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创投及浙江红土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302,776股,占德宏股份总股本的4.9999%,其中深创投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1,752,占德宏股份总股本的2.1100%;浙江红土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21,024股,占德宏股份总股本的2.8900%(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7,440,000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4898%。其中深创投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464,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939%;浙江红土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976,000股,占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795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7,302,776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目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其中深创投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081,752股,占德宏股份目前总股本的2.1100%;浙江红土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21,024股,占德宏股份目前总股本的2.8900%。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2017年4月27日至2018年9月5日,深创投及浙江红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德宏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738,8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占德宏股份总股本的4.250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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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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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 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深创投及浙江红土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有买入德宏股份股票的情况,在前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卖出德宏股份股票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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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8年9月6日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8年9月6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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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8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浙江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