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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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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制度重大调整:
放规模 优程序 建库存股制度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版)

业内专家认为,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充分发挥股份回购制度在优化资本结构、稳定公司控制权、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与现行规定相比,拟出台的回购新政大大扩充了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其中,“配合可转换公司债、认股权证发行用于股权转换”的情形,可能会与库存股制度配合实施。“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两项内容则进一步打开了上市公司主动回购股份的想象空间。

此外,拟出台的回购新政在简化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决策程序的同时,也提高了可回购股份的规模,这无疑可使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便利性和自主性大幅提升。

昨日起,修正案草案开始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工作安排,证监会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修正案草案,并依据立法程序抓紧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