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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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下午3:00—9月7日下午3:00。

3、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4日

4、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55,334,2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83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55,094,4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3.77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9,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0,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9,8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6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及增加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加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为原募投项目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包装说明书、包装箱、包装彩盒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四川省崇州市,拟增加实施主体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同意公司对裕同(武汉)高档印刷包装产业园项目、亳州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高档印刷包装项目以及苏州昆迅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实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2018年5月1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额度为折合人民币37,971.50万元,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为子公司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50万元的担保,为子公司武汉艾特纸塑包装有限公司进行设备融资租赁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75万元的担保,为子公司香港裕同印刷有限公司进行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4,146.5万元)的担保。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各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彭亚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裕同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8-078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2018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7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产品(即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含本数),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并于2018年7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增加25,000万元,投资品种仅限于购买商业银行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有效期的到期期限与上述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理财额度的到期期限一致(即有效期为2018年7月9日至2019年5月9日)。现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与相关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7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2018-037)及《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18-06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81102产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