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公告编号:2018-037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蒋建圣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彭政纲、刘曙峰、井贤栋、韩歆毅、高俊国、蒋国飞(GUOFEI GEOFF JIANG)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独立董事丁玮、刘兰玉、郭田勇因有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赵颖、黄辰立因在外地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童晨晖出席本次会议;高级副总裁官晓岚、财务负责人姚曼英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和关联法人共同投资设立星禄二期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2017-2019三年投资理财总体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为蒋建圣。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及表决情况为:
■
股东蒋建圣因在议案1中的关联交易对方宁波恒星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持有份额,因此构成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肖佳佳、朱越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