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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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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公告编号:2018-05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日查询到公司监事谢莉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现将有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买卖公司股票的基本情况

谢莉女士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因其平时工作繁忙,故将证券账户交由家属代为管理。谢莉家属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自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4月1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买卖公司股票。截至公告日,谢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400股,其中400股因2018年6月22日公司分红送转所得。交易具体如下:

上述交易行为构成以下违规情形:

1、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一条所持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公司报告并进行公告的规定;第十三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前10日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窗口期规定。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七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7条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3、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未能尽到交易报备及预披露责任。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了解相关情况,谢莉女士也积极配合公司调查,及时将其证券账户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一时间将其证券账户报上交所报备冻结锁定。经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对谢莉女士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收回谢莉女士因以上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所得的全部收益。

2、谢莉女士已认识到以上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同时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并就此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3、公司董事会已将此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在公司内部对谢莉女士进行了通报批评处理,要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以此为戒,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加强证券账户的管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上市公司股票规定,以及减持计划事先报备披露等要求。同时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恪尽职守,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