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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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8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非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靖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吕东风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109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为: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公司拟为北京信威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4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9月7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北京信威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44,058,402.24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信威”)为适应其业务发展的速度及规模、满足资金需求,拟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简称“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为满足子公司北京信威资金需求,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为北京信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担保事项须由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信威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北京信威合并数据。2017年12月31日及2017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6月30日、2018年1月至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北京信威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信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对北京信威的资信和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公司为北京信威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公司业务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9月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为15,700,900,281.11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3.0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4,016,466,327.24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15%;公司对子公司以外的担保对象担保总额为11,684,433,953.87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89%。

截至2018年9月7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485 证券简称:信威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8- 110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9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王靖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8年9月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9.30%股份的股东王靖,在2018年9月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公司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申请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普通业务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权公司总裁王靖先生确定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公告当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北京信威向广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8年9月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9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7号楼信威大厦一层 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9日

至2018年9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八次会议、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9月4日、9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均须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以上议案均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特此公告。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信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