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6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8年9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等相关要求,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详见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8-066)。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25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067)。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6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发布的《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组通字(2017)11号)等相关要求,为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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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后,其他条款序号相应顺延;涉及引用条款的,其序号做相应调整。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2018-067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5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5日
至2018年9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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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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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或原件(授权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5、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4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刘通
联系电话:0411-82512618
传 真:0411-82691187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人民路71号2811A室
邮政编码:116001
电子信箱:liutong@chengda.com.cn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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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8-068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8月14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的议案》,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2018年第1次注册会议审核通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8年3月7日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8】CP32),接受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公司于2018年9月4日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9月6日全额到账,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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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