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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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71 证券简称:伟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8- 084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0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2.1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目前存在的处于实施阶段的重大事项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办法》等议案,并于2018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刊登披露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公告,该计划的实施尚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 077)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所列示的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上述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青岛伟隆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