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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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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2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11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9月3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0日在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召开。应亲自出席董事9名,实亲自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周奕丰先生因公出差,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林少韩先生表决。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蔡红兵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以其电石和PVC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4年。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临2018-120)。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申请27,8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7,8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2、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中航租赁开展的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及租赁手续费等,担保金额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3、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4、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127,800万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临2018-1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8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48名激励对象的4,164,056份股票期权的行权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2,584,549,733股增加至2,588,713,789股。因此,公司注册资本应由2,584,549,733元增加至2,588,713,789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上述股票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增加,因此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18年9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现场会议将于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下午召开。详细内容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8-122)。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120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拟以其电石和PVC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以售后回租方式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4年。

上述融资租赁交易需由公司提供担保,详细情况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临2018-121)。

中航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融资租赁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上述公司为乌海化工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简介: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是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首批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总部设在上海,并在北京、成都设有分支机构。中航租赁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一员,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拥有航空工业背景、资金实力雄厚的专业租赁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29886P

注册资本:人民币746,590.508万元

法定代表人:周勇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展览,实业投资,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8.76%,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8.75%,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83%,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66%。

关联关系:中航租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乌海化工以其电石和PVC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与中航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截至目前,融资租赁合同尚未签订,主要内容如下:

1、承租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出租人: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物:乌海化工电石和PVC生产线的部分机器设备

4、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5、租赁期限:4年。

6、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7、租金及支付方式:按照乌海化工与中航租赁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8、租赁物所有权:

融资租赁合同实施前,租赁物所有权属于乌海化工;融资租赁合同生效期间,标的物所有权属于中航租赁;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后,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至乌海化工。本次交易的标的物从始至终由乌海化工占有并使用,虽有所有权的转移,但不涉及到资产过户手续。

9、担保措施:由公司为乌海化工该笔融资租赁交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事项的目的和影响

1、本次融资租赁交易是因乌海化工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通过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利用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其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当前债务结构,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

2、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121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述

2018年9月10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谷矿业”)部分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事项的议案》,同意乌海化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申请27,8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现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为乌海化工该笔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事宜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7,8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2、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开展的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交易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租金及租赁手续费等,担保金额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3、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4、根据银行要求,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金额45,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127,800万元。

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无需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且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上述担保事项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一)乌海化工

1、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4日

3、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海化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郝海兵

5、注册资本:26,034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生产销售:纯碱、烧碱、盐酸、液氯、硫化碱、白炭黑、聚氯乙烯、水泥、电石;自营产品进出口;聚氯乙烯树脂、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货物的进出口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尿素、增碳剂、甲酸钠、小苏打、腐植酸钠、锰硅合金、玻璃、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批发销售:焦炭、兰炭、石灰石、白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乌海化工为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1,255,073.2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31,701.4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7,370.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547.09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乌海化工资产总额1,272,150.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272,275.19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73,808.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573.75万元。(未经审计)

上述数据为乌海化工合并口径财务数据。

(二)中谷矿业

1、担保对象名称: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蒙西镇工业园区

4、法定代表人:殷付中

5、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电石、烧碱、液氯、盐酸、PVC树脂生产、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焦炭、煤炭、兰炭、铝锭、氧化铝、石灰石、白灰、硅铁、硅铁石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乌海化工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因此,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671,354.9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86,855.14万元;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959.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6,406.58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中谷矿业资产总额731,113.0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05,269.21万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6,405.4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414.08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人民路支行申请27,8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27,800万元

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 公司为乌海化工与中航租赁开展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融资租赁合同、保证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甲方):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

担保期限以保证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

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项下债权人中航租赁对主债务人乌海化工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赁手续费等。担保金额10,000万元。

4、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截至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的固定资产借款(长期借款)尚未偿还部分提供担保,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期限:1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45,000万元

截至目前,担保合同尚未签订。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乌海化工、中谷矿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一)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0.36%;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707,183.0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22.12%。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67,183.0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32.48%。

本次担保后,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6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0.36%;公司(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834,983.0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44.19%。公司(含子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894,983.0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54.55%。

上述担保中,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140,000万元。扣除子公司之间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约754,983.0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130.37%。

(二)逾期担保情况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生效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没有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鸿达兴业 公告编号:临2018-122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下午3:00至2018年9月27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多次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32楼会议室

(九)公司将于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二)会议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一览表

(三)特别提示

1、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提案1、提案2、提案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提案1、提案2、提案3。

3、本次股东大会有3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四)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分别刊登在2018年9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提案编码

表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一览表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和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时间以信函或传真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林少韩、于静

联系电话:020-81652222,0514-87270833

传真:020-81652222

电子邮箱:hdxygf@hdxy.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州圆路1号广州圆大厦28层

邮编:510385

4、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2

2、投票简称:鸿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根据议题内容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 托 人 签 字: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有效期限:__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 托 日 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