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 2018 年8月 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4:50时。
(2) 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魏玖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韦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左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周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朱宜存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1为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事项,本次只增补1名独立董事,没有其他候选人,不需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故本议案是普通议案。议案2采取累积投票制,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魏玖长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 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01、2.02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提交,议案2.03、2.04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1、议案2.01、2.02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2.03、2.04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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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
3、登记地点: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5、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
邮编:230022
联系人:汪志刚 、郭德明
联系电话:0551-68167077 、68167323
传真号码:0551-62207322
电子信箱:dshbgs@gyzq.com.cn
6、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8”,投票简称为“国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提案编码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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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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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次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在表决意见相应栏填写,“同意”划“√”,“反对”划“×”,“弃权”划“O”。
2、本次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4名);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9月11日,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元金控集团”)通知,国元金控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一)增持股东:国元金控集团
(二)本次增持实施前持股情况:国元金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0,487,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4084%。国元金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6,195,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491%。
(三)本次增持情况:2018年9月11日,国元金控集团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83%。本次增持后,国元金控集团持有公司股份720,767,5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167%。国元金控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徽国元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76,475,0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9575%。
(四)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和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国元金控集团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有资金继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视市场情况而定,累计增持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次已增持金额)。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国元金控集团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国元金控集团本次增持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公司将继续关注国元金控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