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茂科技
重提现金收购富通成都股权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邱江
继上个月收购富通成都的方案被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否决后,鑫茂科技今日再次提出了拟收购富通成都的计划,交易仍为现金支付,但收购标的从富通成都的100%股权下调为80%股权,对价由8.3亿元降至6.64亿元,总估值依然不变。
同时,上市公司拟更名为“天津富通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为“富通鑫茂”。公司称,更名因富通品牌在社会和市场上有较高的认知度和影响力,且新任实际控制人承诺逐步将光通信相关资产注入公司。
据今日公告,鑫茂科技拟以现金购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富通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富通通信”)持有的富通光纤光缆(成都)有限公司(简称“富通成都”)80%股权,交易对价为6.64亿元。富通成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为8.3079亿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富通成都80%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为了本次收购,公司拟在相关股权交割后以富通成都80%股权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亿元并购贷款,贷款期限为不超过5年。
富通通信承诺,富通成都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939万元、9877万元和1.18亿元。鑫茂科技2017年净利润为8412.75万元。
富通成都主要从事光纤、光缆产品的生产及研发,最终客户主要为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公司表示,本次交易有助于逐步消除同业竞争,兑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同时,本次收购标的与公司整合后,将显著提升公司总体规模和综合竞争能力,有效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并加大公司在光通信产品相关市场的优势,扩大市场占有率。
记者注意到,在今年6月份富通科技正式成为鑫茂科技新任大股东、自然人王建沂成为新实控人后,鑫茂科技曾在7月份提出拟现金8.3亿元收购新实控人旗下富通成都100%股权。因股东大会上需要大股东回避表决,公司第二大股东鑫茂集团对交易投了反对票,导致方案被否决。
鑫茂集团表示,对收购投反对票,主要系对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是否存在规避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审核的问题、未来标的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及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公允性等事项存在疑虑。其质疑,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是否存在规避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为解决同业竞争而分次注入资产而非一次性整体注入,是否存在规避重组上市审核的情况。对此,上市公司解释称,其他拟注入资产尚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据公告,本次方案虽改为收购富通成都80%股权后,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市场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