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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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全额认购2018年度配股可配售
股份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4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承诺

全额认购2018年度配股可配售

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云股份”)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兵投资”)出具的关于全额认购凌云股份2018年度配股可配售股份的承诺函。中兵投资作出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本次配股方案确定的本公司可配售股份,并确认用于认购配售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本公司承诺若本次配股方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调整,将按照证监会最终核准的配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可配售股份;

3、本公司将在本次配股获得凌云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延成主持,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罗开全、李志发、何瑜鹏、傅继军因公未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李久安因公未出席;

3、 董事会秘书翟斌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配股发行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3议案名称: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4议案名称: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5议案名称:配售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6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7议案名称: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8议案名称: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09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0议案名称: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11议案名称: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度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议案名称:关于配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涉及逐项表决,各子议案均获通过;

2、 全部议案均以特别决议形式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 上述议案均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国宝、陈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文件的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0480   证券简称:凌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6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9月12日,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在公司所在地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了会议,其中:董事罗开全委托董事长赵延成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志发委托董事牟月辉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何瑜鹏委托董事李广林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傅继军委托独立董事刘涛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赵延成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凌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海凌云工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凌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经营范围包括工业科技、汽车零部件专业领域内的技术研究、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的开发、设计、制造,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销售自产产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目前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近年来逐步推进研发体制改革,现已建立了以上海为中心、服务全球客户的中央研究院一体化管控模式。为满足上海凌云筹建中央研究院研发大楼的资金需要,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向上海凌云增加4,800万元的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上海凌云注册资本变更为14,800万元人民币。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为抓住新能源汽车配套市场发展机遇,同意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设立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和销售汽车零部件、机械加工产品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要的机械设备、零部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等(以工商机关核定为准)。

公司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着力开发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产品领域,此次跟随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宁德建厂,满足客户本地化供货要求,有利于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市场占有率。

特此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