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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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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通知及公告

2018年8月31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年9月12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站、《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14:5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国元证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数1,940,703,5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665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报到登记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有11人,代表股份数1,938,500,609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3,365,447,047股的57.60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数2,202,9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6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魏玖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40,692,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1,532,7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1%;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 魏玖长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2.01选举韦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0,671,26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1,511,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表决结果:通过

2.02选举左江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0,705,66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1,545,4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4%。

表决结果:通过

2.03选举周洪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0,671,26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1,511,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表决结果:通过

2.04选举朱宜存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940,671,261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561,511,065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韦翔先生、左江女士、周洪先生、朱宜存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谢发友、李化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法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决议。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 公告编号:2018-057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7日在合肥市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蔡咏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无锡学前街、西安二环南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分公司及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分支机构设置相关事项的议案》。

1、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2013〕17号公告)要求以及公司经纪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将无锡学前街证券营业部变更为江苏分公司、西安二环南路证券营业部变更为陕西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事宜。

2、为及时应对市场变化,提高公司分支机构设立、变更及撤销效率,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决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或撤销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稽核部变更为审计监察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稽核部名称变更为审计监察部,变更后审计监察部主要职责包括内部审计职责和纪检监察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周洪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

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关联董事蔡咏先生、俞仕新先生、许斌先生、许植先生、韦翔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明确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金额进行进一步明确。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具体金额进行进一步明确,并相应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市场和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修订后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公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28 证券简称:国元证券公告编号:2018-058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

有限公司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4年8月28日,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同意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股权”)与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其他六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设立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其中国元股权拟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具体公告见2014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2018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的议案》。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本次参股事项的终止原因

在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资格申报期间,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要求各证券公司对相关子公司进行整改,目前,国元股权已按规范要求整改完毕,转型为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

根据《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规定,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于除私募基金以及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强的证券以外的投资标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国元股权终止参股国元农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

三、本次终止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参股事宜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