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2证券简称:南宁百货公告编号:临2018-034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修订《公司章程》,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宁市朝阳路39号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南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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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军先生主持,经过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并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陈琳女士、董事范黎波先生、独立董事魏志华先生、独立董事孙韬先生、独立董事赵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程靖刚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周宁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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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下修订内容:
(1)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室内娱乐活动”项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并在《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四条条款中增加相应内容。
(2)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南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南宁市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纳入公司章程指引的通知》(南国资委【2017】54号)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工作内容。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公司完成工商“三证合一”,更换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0001982836073。
2.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修改《公司章程》,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
律师:黎中利、邓泽民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