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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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9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 15:00的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稷山县大红楼宾馆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刘东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02,787,500股,占截至2018年9月11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0.8370%。

其中:(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股份202,500,000股,占截至2018年9月11日公司股份总数的60.75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7人,代表股份287,500股,占截至2018年9月11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863%;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0人,参加网络投票的7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287,500股,占截至2018年9月11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86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银律师事务所侯文洁女士、张晓强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5826%;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7,8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565%。

2.02、发行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6、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7、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8、上市地点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10、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限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826%;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56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90,3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8%;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90,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174%;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82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2%;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197,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5826%;

弃权87,8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55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

同意202,502,4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94%;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2,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09%;

反对285,0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9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