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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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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8-074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77号),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公告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1、半年报显示,公司房地产开发成本期末余额为23.63 亿元,较期初减少13.85%,其中东小马、玫瑰东筑、三亚项目等项目开发成本较期初变动不大。请公司结合具体项目进展、开工计划、公司房地产业务规划等,分析说明开发缓慢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公司回复:

①东小马项目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公司主要负责协助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办理征地、拆迁等相关工作。为尽快完成征地工作,公司目前正在配合通州区梨园镇政府协调该项目涉及的各村或大队签署征地协议。拆迁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本项目住宅拆迁完成度已达97%,非住宅拆迁涉及35户企业,其中34户企业已完成签约。其中,2017年非住宅拆迁完成签约22户;2018年1-6月,住宅及非住宅均未有新签约户数,公司将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继续推进项目开发工作。由于该项目为一级开发项目,协调拆迁及征地工作存在一定困难,因此存在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计划的风险。

②玫瑰东筑项目为住宅项目,该项目规划建设楼栋共四座,其中一号楼规划建设为住宅(共十三层),二、三、四号楼规划建设为服务配套,该项目于2017年6月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17年10月,该项目已施工面积3,850平米,因政府召开工作会议及大兴区发生火灾事故等原因,政府通知自2017年10月18日至2018年3月31日禁止施工并要求各施工项目自查安全隐患,导致公司玫瑰东筑项目的开工进度略有滞后。公司玫瑰东筑项目自2018年4月1日复工,截至报告期末已施工面积12,791平米,其中,一号楼2、9单元已施工至三层,4、7、8单元已施工至四层,5、6单元完成土方开挖。公司将在不违反政府针对施工单位有关规定及保证工程质量品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③三亚项目为棚户区改造项目,三亚市政府于2016年11月13日下发《关于印发2017年三亚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三府[2016]315号),发文中明确2017年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2个(政府主导项目15个、社会企业参与实施改造项目7个),其中包括公司作为社会企业参与实施的三亚项目。但由于三亚市政府后续没有出台针对社会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实施细则,导致社会企业的棚户区改造项目无法顺利开展,政府也因此全面叫停了社会企业参与的棚户区改造,至今仍未重启。考虑到公司正向医疗投资方向战略转型,而承接棚户区改造项目周期长、业绩贡献少,同时为避免较多的资金占用公司已计划对三亚项目进行转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关于债权投资业务

2、报告期内,公司债权投资业务实现收益5.04 亿元,占公司上半年归母净利润的51.43%,成为公司主要利润来源,但该业务存在资金成本高、回款周期长等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已到期项目的转让方及关联关系、收购金额、资金来源及杠杆情况、到期时间及持有时间、投资回报率、回款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延期付款情形;(2)已转出项目的收购金额、资金来源及杠杆情况、受让方及关联关系、转出时间及持有时间、投资回报率、回款安排以及是否存在延期付款情形;(3)说明未将该业务作为主营业务并确认收入的原因和合理性;(4)充分揭示该业务的主要风险及相关保障措施。

公司回复:

重要风险提示:近年来,由于证券市场监管从严,资管新规的出台,市场资金开始紧缺,资金使用成本不断提高,公司从事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即债权投资业务)也受到影响。公司自2017年12月起,除与信托合作投资信托产品购买少量应收账款债权外,重新开始以自有资金直接购买应收账款债权,公司未再与金融机构合作使用高倍杠杆购买应收账款债权,导致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投资规模与投资回报率明显出现大幅下降。根据公司现有已投资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债权项目情况,公司预计未来投资收益对比往期将出现明显下滑,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公司供应链金融业务已到期项目的转让方为重庆慈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慷医疗)、重庆慈恩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恩健康)、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恒韵医药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其余两家企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已到期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以自有资金作为投资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资金来源,已到期项目均已按期回款,不存在延期付款的情况。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已转出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将与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成立的专项资管计划的优先级份额转让给个人投资者,公司将持有的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部分合伙企业份额转让给长城新盛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致博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国都景瑞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与上述企业无关联关系,转出项目均正常回款,不存在延期付款情况。

(3)鉴于公司参与的上海北信瑞丰资产管理公司合作成立的专项投资计划和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投资产品只是投资行为,并没有对上述企业实际控制,也没有将上述企业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公司仅作为出资人,购入债权的主要目的为获取投资收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公司将上述债权到期后分回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而非主营业务收入。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投资未到期的项目主要包括直接购买的应收账款,以及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用于投资应收账款的合伙企业和信托产品。项目风险主要表现在:

①公司投资的应收账款全部为从恒韵医药受让的其所持有的对三甲医院(即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虽然债务人前期经营稳健、信誉较好,但仍存在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相应应收账款款项的风险。②应收账款业务需要公司大量资金投入,且回款周期相对较长,对公司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③公司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的金融产品有一定杠杆,在国家加大力度防控金融风险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已开始严控杠杆比例,将对公司金融平台规模造成影响,且公司主要投资金融产品的劣后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不设预期收益,仅在扣除优先级份额收益及管理人费用后分配剩余收益,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相关保障措施:①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现有存量资金及应收账款到期资金回流的情况,有效控制应收账款债权的投资规模;②公司设立专人负责跟进债权投资情况,建立投资台账;积极与金融机构配合,与医院定期核对债权余额并在到期前协助进行款项催收;③公司会持续关注将风险防范摆在首要位置,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投资医疗金融平台31.24 亿元,债权投资业务需要大量周转资金,而公司房地产项目即将出清,货币资金期末余额骤降至8.31 亿元,并且前期收购使用的杠杆资金将陆续到期。请公司:(1)按照借款、债券等分类列示未来三年各年需要偿付债务的金额及利息支出;(2)说明继续开展债权投资业务所需资金安排。

公司回复:

(1)未来三年需偿付的债务金额及利息:

单位:亿元

(2)公司将依据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货币资金存量8.31亿元、未到期可转让优先级投资本金存量约22.3亿元、已签署相关协议将在2018年7月至2020年到期的债权本金存量约49亿元,考虑到上述到期债务约20亿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总体资金量可覆盖债务本息。同时公司将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继续开展债权投资业务所需资金。

4、半年报显示,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金额合计为8.30 亿元,款项性质均为保证金。请公司补充披露:(1)保证金形成的原因及用途;(2)具体回款安排,并说明是否存在书面约定;(3)开展相关业务以来是否存在未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的情形,若有请说明原因及后续进展。

公司回复:

公司半年报附注中披露了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款项性质均为保证金,保证金分为医疗业务保证金和供应链金融业务履约保证金,具体情况如下:

Ⅰ.医疗业务保证金

(1)医疗业务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是公司子公司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委托合作单位参与多个医疗器械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捷尔医疗负责组织货源满足招标需求,不负责具体采购标书、制作标书、现场投标等具体工作,捷尔医疗享有销售渠道的大部分利润,承担投标保证金及采购货款的支付,合作单位享有销售渠道的小部分利润,承担除投标保证金外的其它招标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差旅住宿、中标服务费等。履约保证金是捷尔医疗为了获取医疗器械经销商的授权,取得技术及产品的支持,以此参与下游客户的招标工作。如果在下游客户的招标工作中中标,该部分保证金将转为向医疗器械经销商的预付货款。

(2)保证金回款将按照公司与合作单位约定方式进行归还或者转为相应货款,回款时间预计招标项目结束后1-6个月内,如果转为货款,则不存在回款情况。

(3)报告期内开展的上述业务均已按业务约定退回保证金,不存在未按约定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Ⅱ.供应链金融业务保证金

(1)供应链金融业务保证金为公司参与投资北京景太龙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熠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大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链金融业务而形成的履约保证金。根据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为保障优先级投资人的预期收益按时分配,公司以现金形式向上述三家企业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前,以上款项均由公司按期支付给上述三家企业,由上述三家企业向优先级投资人分配投资收益。

(2)在应收账款债权到期后,合伙企业按照相关投资协议约定的分配顺序,将上述款项分配至公司。

(3)公司自开展相关业务以来未发生未按照约定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关于重医三院在建工程

5、半年报显示,重医三院项目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2.86 亿元,较期初仅增加0.16%,进展缓慢。请公司补充披露:(1)该项目具体建设内容、预计投资总额、建设规划、当前进展以及是否符合合同安排;(2)进展缓慢的原因。

公司回复:

重医三院是公司子公司捷尔医疗与重庆医科大学按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标准合作共建的非营利性大型综合医院,重医三院分为两期,根据协议约定,一期项目计划由捷尔医疗以价值15亿元的资产和现金作为投入,占重医三院产权和权益的75%,建设投入内容主要包括通过司法竞拍所得医院土地和现有地上建筑(竞拍及税费约6亿元),医院土建、安装、装修改造工程约3.5亿元,新建综合楼(含车库、办公、学生宿舍等配套功能用房)约2亿元,设备约2亿元,开办费1.5亿元。截至目前重医三院已完成土建安装、装修改造、电力、网络、设备、绿化等工程,已完成投资比例为95%,医院功能型建筑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重医三院也于2016年5月9日正式运营。二期项目正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已完成场地平整,目前暂时作为重医三院的停车场。重医三院项目进展情况符合协议约定。由于重医三院项目是通过司法拍卖获得烂尾楼工程,原产权单位未移交之前进行的任何建设资料,捷尔医疗是在原工程的基础之上进行了土建、安装、改造和装修工程,因相关资料的欠缺导致结算工作进展缓慢,且根据与重庆医科大学的协议约定,审计工作正在与结算同步推进。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尚无法为重医三院项目办理产权证,因此该项目仍处于在建工程科目。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